北角開槍︱胞兄:上嚟兩分鐘就開槍 質疑3警持棍盾卻瞄準心口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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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錦屏街上周日(15日)發生警員開槍案,一名患思覺失調逾5年的38歲男子疑襲擊母親及妻子,並手持菜刀及鉸剪衝向警員,最終被開槍擊中胸斃命。死者遺孀及死者胞兄今(22日)午身穿喪服及攜帶死者遺照,前往灣仔警總對開抗議。遺孀聲淚俱下稱十分後悔報警,指當日已多番要求「唔好開槍」,批評警方執法過度。

死者胞兄則引述母親憶述,還原當晚事發經過,指在場3名警員均持長棍、盾牌,認為1.5米距離理應有其他制服方法,「上到嚟兩分鐘就開槍‥‥‥冇理由一槍就瞄準心口,點解唔可以選擇打其他地方?佢哋拎長棍盾牌,1.5米距離可以用長棍遠距離交手。」他指,已向警察投訴科課投訴。警方重申,開槍決定符合警隊守則,會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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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遺孀及死者胞兄今日(22日)到警總抗議,遺孀激動哭訴:「報警唔係叫你殺死我老公!」(羅日昇攝)

兄:3名警員持長棍盾牌 冇理由一槍就瞄準心口

死者胞兄表示,全家都十分後悔報警處理。他指,當時母親及弟婦均在房內,已經沒有明顯危險,母親骨折是閃避胞弟時跌倒而造成,當時胞弟只是在客廳遊蕩,「我阿媽同弟婦都喺房入面,細佬(死者)都係喺客廳遊蕩,打畀我返嚟都會制止佢!」。

兄指警員「上到嚟兩分鐘就開槍!」

死者胞兄引述母親指,當日有3名警員到場,均持長棍及盾牌,「上到嚟兩分鐘就開槍!」他認為開槍警員可叫另兩名同袍幫忙,1.5米距離是有更多選擇,質疑為何不用其他方法,或瞄準其他地方,「冇理由一槍就瞄準心口,點解唔可以選擇打其他地方?佢哋拎長棍盾牌,1.5米距離可以用長棍遠距離交手。」

死者胞兄及死者妻子到警總外抗議。(羅日昇攝)

兄:警務處長回應係引導別人向「危險」方向思考

胞兄又質疑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指事件在「電光火石之間」的說法,只是引導別人向「危險」方向去思考,強調1.5米距離根本不能觸及警員,「就算隻手再長,都不能攻擊到警員,飛刀都有盾牌擋住,警員係有足夠時間採取其他行動。」

他指,已經向警察投訴課投訴,「只係想警方還我地一個公道」。而據他所知,死因庭會在3至9個月內開庭調查。

警:開槍符合守則 調查後會向死因庭交報告

警方回覆查詢時表示,對這宗十分不幸的事件深表難過,並向死者的家屬表達深切慰問。同時,重申警隊內部就使用槍械以及各種不同程度的武力方面有嚴謹的守則。警員在使用槍械上亦有定期訓練,包括在不同情況下,他們是否需要使用槍械等。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件中警員開槍的決定符合警隊有關守則。

警方非常重視這宗案件,已經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作出全面的調查。在完成調查後,警方會向死因裁判法庭提交調查報告,由死因裁判法庭決定會否展開死因研訊。

上周日(15日)事發後,警員及救援人員在場調查。(羅日昇攝)

事發於上周日(15日)晚上9時19分左右,警方接獲姓韓女子(41歲)報案,指其丈夫襲擊她及其家姑。衝鋒隊警員到場處理時,有人持利器逼近警員,最終警員開槍制止該名38歲男子,他胸部受槍傷,昏迷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至晚上10時39分被證實死亡。警方指,當時疑犯與警員相距僅1.5米,開槍是別無選擇。

死者父親:報警原意是想將兒子送院

死者父親早前接受商業電台訪問時表示,過往曾幾次打電話報案,將兒子送院治療,今次報警原意亦一樣,詎料發生悲劇;他亦透露數月前兒子曾經病發,當時已入院治療,且有好轉跡象。

消息指,警方過往不曾接獲要求將相關人士送院的報案,僅有一宗糾紛紀錄,涉案人報案指與兄長因為金錢及宗教信仰問題而發生爭執,警方到場未有發現任何刑事成分,雙方各自回房間,警方便收隊離場。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本月19日出席南區區議會後會見傳媒時,強調警員使用槍械有嚴謹守則,亦有向死者家屬及傷者致傷深切慰問,案發當日死者手持鉸剪和菜刀,警員曾重複警告,希望對方冷靜放下武器,惟事件在「電光火石之間」發生,死者持武器突然衝向警員。,強調「大家唔想有呢啲事發生」,並呼籲外界切勿標籤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

涉案單位門外地上有血迹,估計正是疑犯與警員對峙的位置。(翁鈺輝攝)
傷者由救護員抬到地面,再送上救護車。(街坊提供片段截圖)
單位門外有血迹。(翁鈺輝攝)
死者遺體由仵工舁送殮房。(李家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