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中共反腐黨建若要成功 法治必須有效執行
現代治貪的歸向點是「法規」,習近平提倡的「一體建設」就是以法治為核心,即建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而執政黨建設同樣需要依法,需要制度化作保障,這也是真正向人治開刀的重要一步。
10月27日,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閉幕,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這次會議正式提出「習核心」的概念,事實上篤定了習近平在中國這個時代的核心政治領袖地位。在四年前,大陸很多人還沒有意識到中國需要大改革的迫切性,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眾多人士則在不停地抱怨官員貪腐、經濟發展失衡,以及層出不窮的嚴重社會問題等。直到習近平上任之後,誰都沒有想到他能用決絕的態度整飭中國社會,又通過中共黨內的幾次全會梳理了中國未來的發展路線。中共體系內已有相當的共識,這一輪的改革所涉領域,以及深度和力度都將超越三十多年前鄧小平主導的改革開放。
「從嚴治黨」是中共第十八屆六中全會的重點,具體而言就是要整肅黨風。會議制訂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就是要嚴格落實、改善黨內監督制度和完善黨內的法規體系。會議前,中紀委特意在全國播放反貪紀綠片《永遠在路上》,已經揭開了自身的創傷。中國歷史學家吳晗在《論貪污》中指出「貪污」是一切「內政不修」的本因,更說:「內政不修而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中共是執政黨,掌握着治國的權力。貪腐不僅毀國更先亡黨。「黨恆亡」,「國恆亡」,這就是近年中共常講的「亡黨亡國論」。
建黨以來,中共幾經血雨腥風,由弱變強,奪取政權,建設國家。自身嚴格的組織紀律性是重要的保障。毛澤東在進入北京執政前,更提出中共能不能經受權力的考驗,能不能在執政中繼續保持自己來自民眾服務民眾的本質。因此亦屢行整風,懲治貪腐。可是單就結果來看效力不彰,甚至被譏之為「愈反愈貪」。社會經濟不斷發展、人民財富不斷累積、市場化的新課題等,當然都可能成為貪腐愈趨嚴重的助因,但監督手段的落伍,黨內法規的粗疏,對權力約束的漏洞這些深層次問題也必須正視。而六中全會主要針對的黨內腐敗,劍指的是當前局勢的要害。社會期待在習近平領導下,中國能拔除貪官外,更可以建立持久與可靠的反腐制度,中共真正彰顯為民執政的特色,這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不可或缺的一環。
千禧年以來,中國經濟發展受惠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而急速騰飛,反腐工作亦因新形勢出現新需要。《十六大黨章(2002年)》首次明確規定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反腐責任與任務,並要求加強監督黨員、幹部行使權力情況。其後再於2003年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但十數年來經濟發展一日千里,當年規定已不能完全符合今日所需,反腐工作也愈趨嚴峻。
中共十七大的「收官」階段,中紀委於 2012 年 1 月發行紀錄片《蘇聯亡黨亡國20年祭——俄羅斯人在訴說》,以「亡黨亡國」的重語強調反腐工作的重要。此前,時任總書記胡錦濤也曾強調,「這個問題(按:反腐)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蘇聯亡黨亡國20年祭》之前,2006年中紀委也曾發行《居安思危——蘇共亡黨的歷史教訓》。更早在1995年,時任中紀委書記尉建行已然強調「不反腐敗、有亡黨亡國危險」。歷屆領導都說要「反腐」,十八大開局前後的「反腐宣言」是否老調重彈,中央有中央的說法,人民有人民的質疑。
《永遠在路上》述說反腐新方向 已是不一樣的「包公戲」
但事實勝於雄辯,十八大以來的反貪腐成果有目共睹。過去數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格整肅紀律問題,又致力增強民眾參與,實行黨內、黨外共同監督。據統計,2013年至2016年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01.8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01萬人。這些具體而見實效的數字也贏得民眾的信任。據2015年「全國黨風廉政建設民意調查」,民眾滿意度高達 91.5%,遠高於2012年的75%。或有港人對這數字存疑,但即使從社會普遍反映來看,也足夠顯示大陸民眾對中共反腐工作的肯定。
這些獲大陸民眾肯定的反腐成果,也紀錄在六中全會前推出的反貪紀綠片《永遠在路上》。該片除多次強調中共黨員要堅持革命理想外,也找來多位因貪被懲的黨員道出貪腐的禍害。新華時評指出,《永遠在路上》就是要把「不想貪」印在每一個黨員心裏。人民網也再三強調,《永遠在路上》是要「發揮重要警示作用」、「交出一份反腐答卷」。在《永遠在路上》的第一集,節目重提中國民主同盟領袖黃炎培與毛澤東在延安的「窯洞對」,當時黃炎培問毛澤東如何改變「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的「歷史周期」,當時毛澤東回答:「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這應該是紀綠片所要宣示的主要思想。
在部分人眼中,《永遠在路上》也許只是一齣「包公戲」。這類「包公戲」劇情看似很簡單,只需要明主、包公、貪官各一位,即可開拍。中共於蘇區年代,已然上演「包公戲」。1931年,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瑞金召開,臨時主席毛澤東推舉何叔衡出任新成立的中央工農檢察部。在「明主」支持下,「包公」何叔衡大造「控告箱」收集「民眾控告」,結果查出轟動蘇區的「左祥雲案」。
但「包公戲」的關鍵是「人」,人去會茶涼,人亡會政息。《永遠在路上》中的自悔貪官幾乎都在論述着一個共同點:掌權開始時不注意甚至放任生活小節,加上權力沒有得到有效監管,導致為所欲為成為常態。自律與監督的雙重鬆懈使中共黨內的眾多精英最後淪為社會巨蠹,直接影響了百姓民心之向背。中共全面從嚴治黨,就必須讓自律與監督走上正軌,成為長期可行的運作。人如流水留不住,只有鐵打的衙門才是民眾真正能倚賴的。隋文帝及明太祖都是歷史上有名的「反貪」君主,但他們所建立的國家卻不但不能反腐到底,反而因腐敗而走向敗亡,僅能為「歷史周期律」下註腳。歷史上所有運動式的反腐都是難以持久;相對而言,只有長遠建立制度反腐才是治本之法。現代治貪的歸向點是「法規」,習近平提倡的「一體建設」就是以法治為核心,即建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而執政黨建設同樣需要依法,需要制度化作保障,這也是真正向人治開刀的重要一步。而六中全會體現的就是這樣的主旨,是中共在反腐的「刮骨」後的「療傷」。
所以,要走出「愈反愈貪」的困局,關鍵就要讓權力從上到下受到有效監督。習近平在會前的政治局會議上強調,監督要從政治局常委到各級中共主要負責人,這是六中全會制訂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重要文件的主要初衷。也正是習近平與王岐山希望達到的反腐效果。從這角度看來,《永遠在路上》則是一套不一樣的「包公戲」。它除是政治宣傳片外,還是顯示中共追求自我革新、自我監察的「立信之木」,用意「包公」常在,不因「戲」而興廢。
現時,中國的反貪工作主要由中紀委、反貪總局兩個部門執行。在習近平上任後,兩個部門打貪亦見成效,除了執行八項規定、糾「四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周永康、蔣潔敏、李東生、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一批「大老虎」於十八大後更相繼落馬,表明「反腐無死角、打虎無禁區、沒有鐵帽子王」。對社會大眾而言,開明領導當政無疑是好事,但開明領導若不能「設制」,則良政在其退位後難以持續。
韓非說倚賴人治而非法治只能「千世亂而一治」當然是誇張之語,但法治較人治可靠,卻無大可爭議之處。國家要長治久安,不能完全依賴一時的開明領導,而是要讓人民在制度下監察政府。中央領導層也自然深明此理,習近平曾指出:「人民把權力交給我們,我們就必須以身許黨許國、報黨報國,該做的事就要做,該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敗分子,就要得罪 13 億人民。這是一筆再明白不過的政治帳,人心向背的帳。」
習近平強調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體現了現代化治理模式的重點。六中全會討論制定監督的準則、範圍、操作,就是真正對執政黨自身設置「籠子」,加強約束。不可否認,這在中國是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模式。現時中國的治理由中共主導,權力很大部分掌握在中共黨員手中,組織內部的監督和規範會直接產生效力。習近平主持的反腐中,絕大多數貪官首先被中紀委追查、處理,正是內部監督、規範的作用。而中共自身的組織紀律性加強了,平時「小洞」隨破隨補,千里之堤就不會毀於一旦。毛澤東在《反對自由主義》中就提出了對小節的重視,反對「小節無害論」更在整風中多次強調,但失於規範不足。六中全會在運動式反腐收效後轉向制度反腐,而重視對日常小節的規範和監督是其中重要內容。在這個意義上,此次六中全會在中共從嚴治黨的歷史上會是一個里程碑。
但是,黨內監督雖然重要、有效,但畢竟是內部一個方面。中共的執政黨地位決定其還應該也必須接受社會的監督,這亦是治理國家中的必要反饋。十八大以來碩果纍纍的反貪腐成績,與中共積極推動群眾參與反腐工作分不開,在日常對權力的監督上群眾參與就更不能缺席,因為他們首先就是權力實施的承受者。最能感受權力實施的正誤。同樣這也是對內部監督的不可或缺的補充。
內外監督兩不可棄 互聯網作用不可小覷
據傳,路易十五曾用「洪水將至」預言法國可能出現的民怨爆發。對中國人而言,最遲自荀子起,就明白「水則載舟,水則覆舟」的道理。在信息傳播去中心化的互聯網時代,人民的力量則更易凝聚。在北非、中東爆發的「茉莉花革命」,就可說是「Twitter革命」或「WikiLeaks革命」。當時有不少社會行動,皆經由社交軟件號召、組織;信息一經分享,隨即廣泛傳播。在擁有 7 億網民的大陸,網民也曾多次在微博號召包圍城管,聚集大批民眾。
現今,在大陸稱為「互聯網+」的年代,互聯網在社會輿論方面已經產生了同以往不同的模式。在監督治國及疏導民意上都有着不可小覷的作用。據本港傳媒報道,習近平曾在講話提及「在互聯網這個戰場上,我們能否頂得住、打得贏,直接關係我國意識形態安全和政權安全。」可見,積極利用互聯網形成強而有力的黨外監察力量,及時、廣泛地收集民意,更可能促進一體建設內的「法治社會」建設,令社會主體行使社權力,在法治範圍內對國家權力予以監督及制衡。王岐山主政下的中紀委,非常重視利用互聯網打擊貪腐,這就是十八大以來反腐工作的一大變革。早在 2012 年 11 月,他就說過:「網上的輿論,包括罵聲都要聽」。在他提議下,當局統合「群眾舉報網站、監察部網站、國家預防腐敗局網站、工程建設領域治理網站及糾紛之窗」等網站,成立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為人民在黨外監察幹部大開方便之門。
自我監督與外部監督相輔相成關係一直是中共面對的問題。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於2013年對傳媒說:「網路主要是各自為戰的個體,個人反腐,它還不是一種社會反腐,所以網路爆料、網路檢舉、網路披露都是個體行為。個體反腐不僅交易成本居高不下,而且力量懸殊,勝率不高。」李永忠更借「個體反腐」不足以形成「社會反腐」的弊端延伸至「異體監督」的問題:「它反映了我們的反腐敗體制機制和制度存在的現實問題。這個問題就是基本上沒有異體監督,都是同體監督。從監督學的角度來看,所有的同體監督都是一種低效甚至無效的監督。而我們都是同體監督,多年來幾乎所有的黨政主要領導的腐敗問題都不是由同級紀委檢舉揭發出來的。它折射的就是我們制度的問題,降低了監督的有效性,延誤了監督的及時性,也折射出同體監督體制的無力和無能。這個就是缺乏異體監督的體制性弊病。」
同樣,王岐山也說:「難啊,自我監督自己。」也所以,中共需要在制度上,在落實的可行性上處理好相關的關係。先內後外、嚴紀苛己,應該是中共在六中做出的明確反應。在高級官員身兼政、黨兩職的事實上,完善黨內監督,讓黨紀嚴於國法,意味着他們須同時受法律與黨章的雙重制約。中國目前實行的反貪制度是國法與黨紀並行的雙軌制,前者由檢察機關按法律執行,後者則由紀委按黨章執行。此制度是因應中國的政治現實而創立,理念上國法與黨紀可互補不足,若運作得宜,可兼收雙重監督之效。歷史上,中共幾次大的改革再生都建立在自我更新的基礎上,這已成為中共生命力的重要元素和區別於其他黨的特性。對自我監督的完善,也體現在這方面的自信及該機制依然有效。由於六中全會是黨的會議,所以重點討論黨內監督,之後會否繼續完善社會監督,相信人們會拭目以待。
現代治貪的歸向點是「法規」,習近平提倡的「一體建設」就是以法治為核心,即建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而執政黨建設同樣需要依法,需要制度化作保障,這也是真正向人治開刀的重要一步。
確立制度一勞長逸 社會寄重託於習近平
黨內監督制度曾於文革時期的九大與十大黨章完全廢止。鄧小平第三次復出後,於1977年十一大恢復各級紀委, 1980年十一屆五中全會則通過《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規定「必須採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結合、黨內和黨外相結合的方法,加強黨組織和群眾對黨的領導幹部和黨員的監督」;就是說,中共的「黨內和黨外相結合」的監督制度,實際上只有三十多年歷史。其與改革開放同是前所未有的實驗,必須有所經歷、試驗以及適時而變,才能制定出符合國情的監察幹部制度。
確立「黨內和黨外相結合」的監督制度的重責,已然託諸習近平核心的領導體系。雖然習近平與王岐山「打虎拍蠅」雷厲風行,但社會最關心的,還是習、王退位之後,中共反貪腐的決心會否人去茶涼。當然,十八大尚未終局,十九大也未開局,未來六年的時間內,大眾期待中央於反腐工作、特別是制度建設上將持續有所行動,也是合乎情理。
中央政府解決「深層次貪腐問題」的決心不容忽視。面對貪腐,習近平於執政之初已視之為「亡黨亡國」的大事。2012年11月17日首次提到「大量事實告訴我們,腐敗問題愈演愈烈,最終必然會亡黨亡國!我們要警醒啊!」2013年1月22日,再次強調「腐敗是社會毒瘤。如果任憑腐敗問題愈演愈烈,最終必然亡黨亡國。」短短數月間,多次用上重詞形容當下貪腐的嚴峻,已見習近平的反腐決心。他在任內已曾多次加強黨紀,先後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政策文件。六中全會作為十八大的「收局會議」,其主題「從嚴治黨」不會是空話,更會為十九大的整肅黨風工作定調,這都是所有關心國情的人應有所期待的。
但社會也不應期待中央於未來六年有翻天覆地的制度變革,中央也是明白現時國家的貪污問題,不是一朝兩夕可以解決。「運動式反腐」與「制度式反腐」的利弊,中共也是深明。早在1997年的十五大已提出「堅持標本兼治,教育是基礎,法制是保證,監督是關鍵。通過深化改革,不斷剷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到十八大制訂《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可謂是1997年確立「標本兼治」方向以來的制度改革延續。
1997年至今,已歷近廿載,這也說明了中央對監督制度的改革並不冒進,而是審時度勢而行。李永忠於十八大開局初期即提出「赦免部分退贓官員以換取支持政改」的爭議觀點,也就是中央紀委方面意識到過於繃緊的政策可能會引起過於激烈的反彈,出現魚死網破或魚未死網已破的局面。對港人來說,這觀點不會陌生。1970 年代廉政公署初創時的警廉衝突與後來的特赦,就是為免魚死網破。所以,我們一方面當然可以期待中央會有持續的制度建設,但另一方面,不應期待這些變革會是翻天覆地的;始終「實事求是」才是中共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的基本思想路線。
事實上,現時已非反腐敗就要亡黨,不反腐敗就要亡國的年代。中國經濟發展現時如日中天,政治與社會大局也相對穩定,可說是確立「黨內和黨外相結合」的監察黨權系統的最好時刻。社會期望習近平帶來的,大概已不只是未來六年的開明之治,更希望他能帶來相對持久的監察制度。作為改革設計者與具體執行人,習近平除了需要透過反腐建立清廉政府,長遠更須建立能保障法治有效執行的法制。王岐山說,反腐要「先治標,後治本」,轟轟烈烈的運動式反腐後,社會也希望中央能在廣度與深度上,有更徹底的反腐制度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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