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社論】 居住正義亟待彰顯 土地問題必須解決
反修例示威持續至今三個多月,各界紛紛對衝突成因作出解讀。《香港01》多番指出,香港近年連場政治衝突只是表象,真正原因在於港府一直對深層次結構矛盾視若無睹,對既得利益勢力橫行聽之任之,導致住屋等民生問題遲遲未獲解決。在這種情況下,「撤回」修例草案、搭建對話平台等門面工夫只是治標不治本,關鍵是對症下藥。特首林鄭月娥應當明白,香港已進入改革的「執行時刻」,她必須在下月《施政報告》中,就住屋這個廣受社會關注的問題推出具體措施,讓大家看到其政治魄力,是真的「好打得」,而不是浪得虛名。假如她繼續蹉跎,管治危機肯定陸續有來。
相信沒有人會否認,土地供應不足是香港社會問題的癥結——它導致住屋問題極其嚴峻,連帶升學、就業、結婚、退休等人生大計亦受到影響。令人扼腕的是,港府一直無法擺脫源自港英時代的「大市場、小政府」思維,任由地產商主導土地房屋議題,未有認識到為市民提供適切居所是執政者的基本責任。正因政府怠政懶政,最終導致公屋輪候年數屢創新高、樓價不斷上漲、「劏房」處處的荒謬景象。
增加土地供應、保障市民住屋權利,甚至改善整體住屋環境質素,可謂刻不容緩。反修例風暴後,不單《新華社》和港澳辦都指出香港要直面盤根錯節的深層次結構矛盾,盛傳林鄭月娥亦不再抗拒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就連過往反對引用條例收地的建制第一大黨民建聯,亦登廣告支持「收地建屋」。《香港01》歡迎這種轉變,但我們還未看到建制派深刻透徹地認識問題,更看不見林鄭有足夠政治魄力。當然,我們希望自己的感覺是錯的。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去年底表示,假設所有覓得的土地能如期推出建屋,未來十年可興建24.8萬個公屋單位,但這個數字遠少於《長遠房屋策略》訂明、未來十年興建31.5萬個公屋單位的目標。而即使上述目標如期達成,大家亦不相信可以完全解決住屋問題,眾多基層市民心裏明白,他們仍舊「上樓」無期。可惜的是,就算到了今天,政府仍然在少數既得利益者的反對下「和稀泥」,例如僅把粉嶺高爾夫球場中的32公頃土地用作建屋,餘下140公頃土地絲毫不動。這足以證明政府多麼無能、多麼無恥。
許多市民自幼接受香港「地少人多」的說法,所以當政府埋怨覓地困難,大家往往寄予同情,慨嘆巧婦難為無米炊。但香港真的缺地嗎?香港真正的問題並非土地不足,只是土地不在政府手上。例如本港近4,400公頃農地中,逾1,000公頃屬四大發展商所有,但這些寶貴資源卻一直閒置,甚至荒廢。另一方面,港府為「丁屋」預留的「鄉村式發展用地」多達900多公頃,同時又有大量「棕地」被用作貨櫃場、停車場,甚至垃圾處理場,造成浪費。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教授李芝蘭引用政府統計處數據推算,假設建屋速度不變,2046年公屋累積申請個案大概為302,400宗,再以佔地10公頃、提供約4,000個面積從152到469呎公屋單位的將軍澳厚德邨作估算標準,要在2046年前清空公屋輪候冊,香港應該複製76條厚德邨,合共只需760公頃土地。顯然,政府根本毋須「全數」收回閒置土地,只須收回當中的一部份,便足以解決住屋困局,絕對不存在「缺地」的荒謬說法。
上述數千公頃土地都是農地,不是住宅用地,無法用來建屋,但政府絕對可以用市場價格合法合理地收地,再把這些農地轉變為住宅用地。政府必須明白,倘若它繼續對住屋困局坐視不理,拒絕透過收地這種更為進取的手法解決問題,那麼民生問題只會更嚴重。難道大家真的願意看見香港再次發生政治衝突,甚至不僅是汽油彈在街上橫飛,而是社會秩序崩潰至出現自殺式炸彈襲擊嗎?
「官商共治」阻礙發展「尚方寶劍」必須出鞘
土地問題不斷累積,肇因在於香港存在一個「官商共治」的龐大既得利益結構,致使我們明明有大量土地可用,政府卻因「大市場、小政府」意識形態而怠政懶政,任由地產商囤地自重,坐視深層次結構矛盾不斷惡化。即使各界呼籲當局採取行動解決住屋問題,它亦往往以可能侵犯私有產權、引發司法覆核、涉及清拆、搬遷及巨額賠償等理由,百般搪塞。
港府必須具備撼動既得利益勢力的膽識,展現政治手腕,除了即時全面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外,當局還可通過《收回土地條例》這柄「尚方寶劍」,從地產商手中收回農地。值得一提的是,自回歸至2017年底,當局曾就154個公共工程項目及市建局項目,引用條例收回私人土地,過程中八次受到司法覆核挑戰,皆以政府獲勝告終。很明顯,政府引用條例收地,根本是十拿九穩。
如果我們信任香港的司法制度,就不要相信司法覆核會拖垮政府;如果我們信任香港法治,就不要擔心清拆時會遇到太大抗爭。既然警方能夠處理「佔中」、旺角騷亂、反修例暴力示威,為什麼他們不能平息非法無理的「土地抗爭」?更何況,收地建屋是香港市民的絕對共識。
香港既擁有無數億萬富豪,同時亦是「劏房之都」,許多基層市民苦苦輪候都無法「有瓦遮頭」。這種「平行時空」揭示港府根本沒有承擔讓民眾安居樂業的基本責任。必須強調,從地產商手中收地絕非「仇富」,更不是坊間所講的「打土豪分田地」,而是通過合理賠償,收回他們手中的閒置土地。政府必須讓市民從高昂的住屋成本中解放出來,這完全合乎公平正義原則。
掌土地發展主導權解決房屋供應問題
取得土地後,政府必須運用土地發展主導權,做好「二次分配」,把土地轉化為造福大眾的社會資源,從而提升民眾生活品質。長期以來,香港有着「置業至上」的傳統,購買私樓被視為釐定一個人是否「成功」的指標。在這種思維影響下,許多市民、特別是中產人士窮盡一生精力「供樓」。倘若樓價處於可負擔水平,問題未必太大,但殘酷的現實是,香港已連續九年成為樓價最難負擔的地方,導致市民無法把金錢用在創業,或者追尋個人事業及興趣上。
相比競爭對手新加坡,香港應該汗顏——新加坡非常重視住屋問題,早就興建大量廉價組屋,因此,就算私樓房價高企,普羅市民得以擺脫住屋困局。《香港01》認為,港府必須見賢思齊。具體而言,它理應改變置業至上的舊邏輯,逐步過渡至「出租為主、銷售為副」的模式。只要政府廣建公屋,便可協助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從「供樓」的財政負擔中解放出來,為追尋理想、發展事業創造條件。即使年輕人創業失敗,起碼亦有瓦遮頭,避免因怨氣累積而演化為政治激進主義,釀成社會衝突。
推動分配結構改革帶動產業結構改革
平情而論,增加土地供應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土地確是解決香港問題的關鍵。香港長期面對的住屋困局,本質上是「分配結構」失衡的問題,它能否得到解決,取決於政府是否有決心去獲取土地。只要「分配結構」獲得鬆綁,從而消除住屋這個社會長期面對的主要問題,政府才可作其他結構調整,繼而全面化解社會深層次結構矛盾。
土地不只是為了住,亦是經濟發展之必須。中國人常說「安居樂業」,要樂業必先安居,安居後下一步便要進行「產業結構」改革。港府不斷高談如何擺脫經濟結構單一的弊病,經常把發展創科掛在嘴邊,但它的腦袋卻沒有相應的認知。例如美國科技巨擘Google於2013年放棄在香港設立數據中心的計劃,理由正是香港缺乏可供擴展的土地。諷刺的是,政府卻願意為迪士尼樂園、數碼港開闢土地,以及為了154項公共工程收地,這又如何解釋?因此,土地問題其實是個別政府官員認知不足、能力不足的問題。
一葉知秋,無論是住屋問題,還是建立香港迫切需要的產業政策,歸根究柢還是土地,而土地問題的解決又與政府的政治魄力息息相關。由於港府拒絕主導土地議題,拒絕撼動以地產商為代表的既得利益結構,香港才會在「分配結構」和「產業結構」失衡的怪圈中蹉跎。改變始於認識,我們希望林鄭月娥在反修例衝突過後痛定思痛,不再把土地議題「外判」,而是肩負執政者應盡之責,讓香港重新出發。這樣做,她或許還有機會挽救自己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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