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出書評同業被裁專業失德 涉公眾利益及言論自由 裁上訴得直
急症科專科醫生鍾浩然於2018年出版《急症室的福爾摩斯》 II——守護生命的故事》增訂版,並在其後訪問中引用書中故事。醫委會指相關內容對其他醫生作出的評價有欠公允,包括指他們視病人為「搖錢樹」,經聆訊後裁定鍾兩項專業失德成立。鍾浩然不服向上訴庭提上訴,上訴庭今(5日)頒判辭,認為鍾有足夠事實基礎作評論,事件涉公眾利益,鍾亦享有言論自由,故裁定他上訴得直。
上訴人鍾浩然,答辯人為醫委會。
鍾以小說形式撰寫《急症室的福爾摩斯》 II——守護生命的故事》,該書於2016年出版。並於2018年出版增訂版。該書前言指:「小說的目的皆是透過虛構的內容反映現實」。2018年書展期間,鍾接受數家媒體訪問,其中《蘋果日報》的網站於同年7月刊登訪問,把部份訪問內容錄製成影片,並上載至網站。
訪問提及有些醫生採防禦性醫療
《蘋果日報》的訪問和影片中,引述該書中其中一個故事。該故事中,一名年輕女病人因胃痛向一名私家醫生求醫,該醫生未有恰當檢查,無問病歷就指她有腹膜炎,該女病人因此花費2萬元作不必要的檢查。女病人其後聯絡書中主角「福爾摩斯」,「福爾摩斯」指她只是腸胃炎,病人母親便指該私家醫生視她們是「搖錢樹」。影片中,鍾指香港有些醫生採取「防禦性醫療」,避免日後遭控訴。
醫委會裁專業失德作出讉責
醫委會收到投訴,向鍾作出多項指控,並展開聆訊,包括指他在訪問中作不公允的評論,以及未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該些不公允的評論出版。醫委會2021年4月裁定鍾兩項專業失德成立,並作出譴責。鍾提出上訴,指醫委會錯誤裁定他沒有足夠事實基礎作相關評論。
鍾以其他文章為基礎 指部份醫生不專業
上訴庭在判辭指,鐘稱其文章受現任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院長陳家亮的文章啟發,指陳的文章反映當時醫療界真實的狀況,醫委會聆訊時指陳的文章和本案不相關,並指當時醫療界就此有不同意見。上訴庭不同意醫委會的做法,指陳的文章正是披露有部份本港醫生的不專業行為。
有足夠事實基礎屬公允評論
上訴庭認為鍾以陳家亮的文章,加上其本身經驗,有足夠的事實基礎作相關評論,亦考慮該些評論涉公眾利益,鍾享有言論自由,最終裁定醫委會的裁定不穩妥,撤銷醫委會的裁定。
案件編號:CACV 27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