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驗愛滋病病毒誤驗淋巴細胞病毒 嘉諾撒醫院兩醫生裁專業失德
一名男子2019年12月自行進行愛滋病病毒(HIV)快測陽性後,到半山嘉諾撒醫院(Canossa Hospital)尋求正式檢測,但醫生梁偉遜及黃煒安先後未有發現錯誤安排病人進行「T-淋巴細胞病毒」(HTLV)測試,並告知病人HIV陰性。病人在同月聖誕節當日因發燒、腹瀉及皮疹到另一私家醫院求醫,病情惡化至呼吸衰竭,轉院到公立醫院後,被驗出HIV陽性。
病人遂向醫務委員會投訴,該會今日(24日)裁定梁偉遜及黃煒安醫生專業失德,停牌三個月,緩刑兩年,並須於一年內修畢持續醫學課程(CME)。
指示進行淋巴細胞病毒檢測 復審未發現錯誤
案情指,投訴人在家自行使用HIV快測,發現陽性。在2019年12月7日與一名朋友到嘉諾撒醫院門診求醫。病人向診治他的梁偉遜醫生表明,他及朋友希望透過實驗室愛滋病病毒檢測去確認快測結果。根據醫院病歷,梁偉遜醫生在診治紀錄寫明「HIV tests」(愛滋病病毒檢測),但梁卻指示進行「HTLV tests」(T-淋巴細胞病毒檢測)。
12月12日有檢測結果,顯示「HTLV- I/II」陰性。梁偉遜醫生向醫委會初級高查委員會(PIC)提供的資料,梁在12月14日復審檢測結果,但未有發現當日指示進行的是錯誤檢測,並安排護士通知病人檢測陰性。
病人因病入院 HIV檢測呈陽性
病人在 12月16日得悉有關結果,並在21日回門診部跟進檢測,由黃煒安醫生接見。當時病人及黃都知悉,當事人愛滋病病毒快測陽性,於是到醫院進行正式檢測。根據黃煒安醫生向醫委會初級高查委員會(PIC)提供的資料,他從電腦看了報告,相信為愛滋病病毒檢測,於是告知病人結果陰性,即未有發現其實是T-淋巴細胞病毒檢測。
不過病人在四日後、即12月25日聖誕節當日因發燒、腹瀉及皮疹到浸會醫院求醫,呼吸情況持續惡化,到27日出現呼吸衰竭,需插喉及用呼吸機。至29日轉院到伊利沙伯醫院進一步治療,HIV檢測呈陽性。病人在2021年向醫委會作出投訴。
醫委會聆訊委員會今日裁定梁偉遜及黃煒安醫生專業失德。該會指梁偉遜誤錯安排病人進行T-淋巴細胞病毒檢測及告知病人錯誤結果,不同意梁稱是個別事件,因為他兩度出錯,導致病人未能及早接受治療。因此判罰他停牌三個月,緩刑兩年,並須於一年內修畢持續醫學課程(CME)。
裁決書指不符專業要求 應格外小心
至於黃煒安醫生,聆訊委員會指他未有發現並非愛滋病病毒檢測,及告知病人錯誤結果,所犯錯誤與梁偉遜相同,令病人有錯誤安全意識,因而錯過及早接受治療,懲處與梁偉遜相同。
聆訊委員會裁決書特別提到,有關指控屬於嚴重,病人快測陽性,但醫院檢測卻是陰性,梁偉遜和黃煒安醫生應該格外小心看結果,兩人表現不符專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