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辯方指警員編造口供 指被告一時貪玩掟磚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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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10名被捕男子涉嫌掟磚和毀壞警車,被控以暴動及刑事毀壞等共14項罪名,案件今(19日)續審。辯方質疑警員故意趁第5被告疲倦時錄取口供,又編造口供內容指第5被告自認一時貪玩而掟磚。

9名被告被控暴動罪,案件雖屬區域院案件,卻在西九龍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第5被告霍廷昊的代表大律師稱,警員李卓强特意在凌晨1時為被告錄取口供,是因爲此時的被告較疲倦及意志薄弱,並易受控制,惟警員否認。

辯方又指口供上記錄被告指:「我見啲人掟得咁過癮,咁我咪掟囉」及「我執咗兩舊磚掟,但掟唔中警察」等的答案是警員編制,被告其實並沒有說過,惟警員逐一否認。辯方指,被告在錄取口供時,曾投訴感到疲倦,但警員否認,並指當時沒有對被告說過:「簽完名寫完聲明可以去瞓。」

現時受審的九名被告為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17歲至70歲),涉及暴動、襲警、襲擊和刑毀等共14罪。餘下一名被告吳挺愷早前承認暴動罪,正獲准保釋等候判刑。

案件編號:DCCC 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