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皮婆婆】警曾控的士司機濫收5毫 撤訴後兩幫辦裁疏忽職守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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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早前檢控75歲的朱婆婆「無牌販賣」1元的紙皮予他人,當局最終雖撤銷對朱婆婆的指控,但被不少人批評就小額向長者提控不近人情。過去,警方亦曾向的士司機提控,指其濫收5毫子車資,提訊時律政司終撤銷當時人的控罪,而處理案件的兩名督察則被裁定「疏忽職守」。

律政司在庭上撤銷對的哥「濫收車資」的檢控。(資料圖片)

一名有駕駛的士超過30年的的士司機,於2012年接截一名廉政公署女職員,由北角廉署總部至鑽石山後,懷疑找續時少找5角,女事主當場未有提出不妥,惟事後經交通投訴組指責司機未按咪錶收費。案件由一名女高級督察負責,並向司機票控濫收車資。

律政司撤控 司機即投訴警察

譚姓司機堅決否認控罪,檢控官亦於開庭時向法庭提出,經諮詢意見及考慮司機的口供及背景後,決定撤銷起訴。被捲入訴訟的司機有感受官司纏擾,向警方投訴負責案件的女高級督察未徹查案件,及另一名男高級督察在書信中寫錯乘客名字。

獲撤控後,的士司機立即投訴負責案件的警察。(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裁兩高級督察疏忽職守 警協會不滿

監警會在審視投訴報告時認為,女高級督察未在票控司機前,諮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即使警方重視的士濫收車資的案件,惟不等於每宗案件都可無充分考慮證據及公眾利益前就檢控,而案中涉及金額僅5角是太少,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女幫辦不需要對司機提控,因此她在作出起訴決定時錯誤判斷,屬「疏忽職守」。警方向女幫辦作出訓諭。另男高級督察亦承認在書信中寫錯名字,同因「疏忽職守」被訓諭。

警隊員佐級協會及後發表聲明,指會員非常不滿投訴,認為會影響前線人員公正執法。該會主席陳祖光強調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是理所當然之事,對於一些不全面和非專業之批評,只會顯示其無知和幼稚,仍請前線人員以專業和堅定的態度,繼續依法執行職務,為市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