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接納Foodpanda、戶戶送承諾 餐廳與新平台合作不失原優待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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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早前公布,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與合作餐廳所訂協議,可能妨礙新平台進入市場及擴張業務,要求修訂及刪除。競委會今日(29日)表示,接納兩個平台作出承諾,即日起,餐廳無論是與多於一個網上外賣平台合作,或是在自家銷售渠道及其他平台訂定其餐點價格時,都可享有更大自由。

條文修訂後,餐廳與新平台及或小型平台合作時,不會失去與Foodpanda或 Deliveroo 戶戶送獨家合作時所享的商業誘因。競委會指,接納有關承諾標誌對該兩個平台的調查已結束,競委會不會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展開法律程序。

競委會就 Foodpanda 及 Deliveroo戶戶送建議的承諾展開兩輪諮詢,競委會今指,在仔細審視兩輪諮詢所收到的申述後,認為接納 Foodpanda 及 Deliveroo戶戶送的承諾是適當做法。

競委會不會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就兩平台展開法律程序

有關等承諾於今日起即時生效,為期3年,當中設有匯報機制,以確保平台遵守承諾。競委會指,接納有關承諾,標誌競委會對該兩個平台的調查已經結束,競委會不會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展開法律程序。

Foodpanda 及 Deliveroo 戶戶送各自提出的承諾,包括:

.修訂條文,讓餐廳與新平台及或小型平台合作時,不會失去與Foodpanda或 Deliveroo 戶戶送獨家合作時所享有的商業誘因(如較低的佣金率)

. 修訂條文,讓與 Foodpanda 或 Deliveroo 戶戶送獨家合作的餐廳可更容易轉為同時與其他網上外賣平台合作

.(只涉及 Foodpanda)刪除阻止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及/或在其他互相競爭的網上平台,向消費者提供較低餐點價格的條文

.(只涉及 Foodpanda)刪除要求餐廳在採用 Foodpanda外賣送遞服務時,須同時使用其外賣自取服務的條文。

競委會(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