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渉721暴動 兩警監察CCTV見有打鬥 匯報後獲告知:處理緊
元朗西鐵站於2019年7月21日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另外6人否認暴動罪受審,案件今(16日)在區域法院續。元朗警區偵緝警長供稱,他當日獲指派到元朗站站長室監察閉路電視,期間留意到站內有人打鬥及聚集,多次向行動室匯報最新情況,對方均回應:「知道,我地處理緊。」另一名查看閉路電視的偵緝警員亦指,他曾向行動室匯報聚集及打鬥事件,同獲回覆:「安排緊人手處理。」
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當日被派到站長室監察閉路電視
偵緝警長盧吉相今接受辯方盤問,指他當晚接受訓示後,看到元朗站警崗尋找鐵路警區的同僚,再在對方帶領下前往站長室監察閉路電視,直到翌日凌晨3時許才離開。
從閉路電視見到多人聚集或打鬥
代表庾家豪的大律師李百秋提及,站長室於當晚約8至9時收到市民投訴,指有人在地鐵站遭白衣人騷擾。盧稱記得有港鐵識員指「有事發生」,需要警員幫助,惟不記得確實時間和詳情。法官陳廣池追問,盧是否知道該投訴的性質。盧表示從閉路電視見到有多人聚集或打鬥,故他當時有將情況向行動室報告,收到的回覆是:「知道,我地處理緊。」
承認疏忽未記錄當日的事
辯方其後質疑,盧每次向行動室匯報特別情況,行動室均回覆「處理緊」,盧有否追問其為何意思。盧稱:「我唔知佢諗咩嘢。」亦沒有追問。辯方又指出,當日在元朗站發生了很多值得紀錄的事,盧均未有紀錄在警員記事冊。盧回答:「我認係我疏忽。」又同意若有記錄有助其在庭上記憶事發經過。
訓示未提何謂特別
偵緝警員顧子健(音譯)供稱,他案發時隸屬元朗警區情報組。當晚6時,他與其上級盧吉相接受訓示後,先行用晚膳。兩人其後於8時15分到達元朗站控制室監察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有特別情況要即時向行動室匯報,惟訓示內容未提及何謂特別。顧認為,特別情況包括不正常的人群流動。
有見到白衣人跳閘離開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聞言間,每一輛到達元朗的列車均有不少人,提問下車是否屬不正常。顧解釋指,要視乎人群有何行動,若只是單純下車,隨即便離開即屬正常。
顧另指,當晚10時40分,他從閉路電視留意到付費區內有人聚集及打鬥,後來亦見到有白衣人跳閘離開。他隨即向行動室匯報,對方回應:「安排緊人手處理。」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