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渉721暴動 A女士指白衣人唔想衝入閘 受挑釁才忍唔住
元朗西鐵站於2019年7月21日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另6名當日曾在現場人士被指參與暴動罪受審,案件今(30日)在區域法院續。匿名證人A女士出庭作供,她當晚途經元朗站回家時,見閘內的人與閘外的白衣人互相擲物,她指閘內有人向外射水,又大叫:「入嚟吖。」認為閘內的人在「挑釁」白衣人入閘,她認為閘外的白衣人只是「觀望」狀態,認為他們:「唔係好想入去。」惟最後被挑釁得「忍唔住」地衝入閘內,她更見到有白衣人手臂染血受傷地跑離車站,又稱認出閘內的其中一人為林卓廷。
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八卦留公園2.5小時睇熱鬧
匿名證人A今在屏風後作供,她供稱當晚到商場探望朋友後,約8時30分經過鳯攸北街附近一個公園,見到有逾50名穿著白衣的人,其中有人談及:「有啲人會入元朗。」令A聯想早前有新聞指有人會到元朗「搗亂」。A形容自己比較「八卦」,故決定坐在公園「睇熱鬧」。約兩個半小時後,白衣人開始散去。A遂離開公園,經形點II商場進入元朗站,打算乘地鐵回家。
現場有挑釁的感覺
在元朗地鐵站內,A見到閘內有水花噴出,閘外的白衣人則在躲避水花。閘內的人其後大叫:「入嚟吖。」閘外的人則高呼:「你出嚟吖。」A形容雙方:「有啲挑釁嘅感覺。」感覺:「好似撩交嗌咁。」A其後補充,認為當時主要挑釁的是閘內的人,形容閘外的人:「唔係好想入去。」看似處於「觀望」狀態。A又指,當時閘內外的人互相擲物,他認出閘內的其中一人是林卓廷。
閘內的人高呼入嚟令白衣人忍唔住
A續指,閘內的人在停水後仍繼續叫囂,白衣人則「忍唔住」跳入閘欲「打佢地」,閘內的人見狀後退並衝上樓梯。A其後補充指,她認為閘內的人「咁樣嘈」、高呼「你入嚟」,又用雨傘攻擊白衣人,令到白衣人「忍唔住」衝入閘。白衣人衝入閘後發生打鬥,部份人手持籐條或雨傘。期間有一個疑似垃圾桶的物件從月台掉下,但A未有目擊該垃圾桶如何掉下。
七名被告及控方對他們的不同指控。(詳看下圖)
見一名白衣人手臂受傷染血
白衣人衝上月台後,有一名白衣人衝上樓梯後不久後,又離開元朗站。A補充指,該名白衣人的手臂當時有受傷並染血,她對此印象比較深刻。法官陳廣池其後提問,當時地鐵站有沒有任何廣播或職員,A回答沒有。
見有防暴隊進入地鐵站
A在人群散去後走到電梯位置,見到有「防暴隊」從另一邊進入地鐵站,又指該些「防暴隊」並非警察。陳官聞言稱:「你認知防暴係咩?」A解釋指該些人穿著制服,但並非警察制服,故「唔似警察」。陳官聽罷稱:「唔著警察既衫都可以係警察。」指以他們的認知「防暴」即是警察。
拍被搶手機沒有拍攝
A之後稱:「我當係警察啦,唔知佢地會唔會唔會捉我的問話。」加上她不敢進入西鐵站,便決定途經南生圍的出口步行回家。陳官問她在西鐵站期間有否用手機拍攝,A稱沒有,因為害怕會被人搶手機。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