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涉721元朗暴動 辯方呈多項資料 包括何君堯石鏡泉言論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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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指在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事件中涉干犯暴動罪案續,辯方今(20日)向法庭讀出雙方承認事實,並呈上多段相關的影片及照片,包括何君堯及石鏡泉在涉案期間的言論,以及與事件相關的影片。法官陳廣池一度質疑部份片段標題有如「黑社會」、「無差別毆打」等字眼,認為具誤導性,又指那些均屬傳聞證供。辯方卻指該些資料已發佈,且控方早前呈堂的承認事實中,亦有如「無差別」等字眼。陳官考慮到已獲雙方同意,最後批准辯方將相關資料呈堂。

呈上資料包括何君堯的FB直播

辯方今在庭上讀出的承認事實中,包括時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2019年7月15日在Facebook直播;及《香港經濟日報》前副社長石鏡泉於同年7月20日,在「守護香港」集會中的發言;以及一名集會人士受訪時稱:「7.21 會有一場好戲」等。

並有多段取自CCTV及互聯網片段

辯方另呈上多段取自閉路電視、互聯網、社交平台帖文等片段,包括:「元朗無差別亂毆途人 Part 5-6」、「721元朗白衫黑社會亂棍毆打乘客」、「元朗黑社會上街追打 721 反送中示威者」、「鏗鏘集:7.21 誰主真」等。

資料提及9名白衣人罪成

內容提到,案發當晚大約9時45分,一名男子在元朗雞地一帶,被約 20 名白衣人以籐條及棍狀物品追打。警方當晚7時07分至9時43分接獲約 500 次市民來電,指白衣人在元朗不同地點聚集。另針對事發當日在港鐵元朗站內的事件,至今共有9名白衣人因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白衣人,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等罪成,並有約4人提出上訴, 現仍有待處理,另有1人申請上訴許可被駁回。

七名被告及控方對他們的不同指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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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官一度質疑標題有無差別等字有誤導

陳官其後指,辯方呈堂的片段屬傳聞證供,標題並有如「黑社會」、「無差別」等字眼,認為有誤導之嫌,提出刪去帖文和標題。辯方卻指,表上顯示的只是相關時間有片段,照片已發佈過,該些字眼是片段自身的標題,並指第一份由控方呈上的承認事實,部份片段標顯亦有相同字眼,兩份文件是同一做法。陳官考慮到控辯雙方已同意,准辯方將有關資料呈堂。

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