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白衣人案 六旬漢求上訴稱:政府叫我地做嘅 官即拒絕其申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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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鐵站於2019年7月21日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有人持木棍等攻擊市民。一名被指為「白衣人」的六旬漢,經審訊被裁定暴動和串謀傷人罪成,被判囚4年3個月。他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今(18日)在上訴庭處理其上訴許可申請。未有律師代表的六旬漢在庭上表明要把事件「真實咁講番出嚟」,又稱:「我覺得就係政府叫我地做既啫,就係咁簡單。」上訴庭法官彭寶琴聽罷即說:「我一定要停止你啦。」並強調是次聆訊非審訊,不容他表達個人看法。上訴庭法官聽取陳詞後,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上訴人程偉明(64歲)就定罪提出多項上訴理據,包括警員在其單位搜查時,沒有找到片段的涉案男子所穿的衣物,又指原審法官裁決不客觀等。他亦指刑期過重要求減刑。

上訴人程偉明認片段拍到的人是他本人。(資料圖片)

程陳詞稱要把真實講出嚟

程今未有律師代表,他親自陳詞時講案發時的情況,並說:「真實咁講番出嚟。」上訴庭法官彭寶琴則指,是次只是處理上訴許可,非重審案件。此外,程在原審時爭議片段中涉案男子的身份,程認不爭議此事,並說:「嗰個係我嚟。」其後又稱:「我覺得就係政府叫我地做嘅啫,就係咁簡單。」彭官聽罷表示:「我一定要停止你啦。」並強調是次聆訊非審訊,不可讓他表達個人看法。

上訴庭指原審官公允持平

彭官聽取陳詞後即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並在即日頒發的判辭指,案中未能找到相關衣物,只代表沒有進一步針對程的證據,不能削弱控方的指控。彭官又認為原審法官公允持平,其推論合情合理,並沒有不公。

案件編號:CACC196/2022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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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案7名白衣人被告的判刑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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