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721暴動 A女士元朗站為白衣人鼓掌 辯方質疑鼓勵其行為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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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鐵站於2019年7月21日發生白衣人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另外6人否認暴動罪受審,案件今(31日)在區域法院續。控方匿名證人A女士續作供,辯方盤問時質疑A是白衣人的一份子,指她當日不但曾參與白衣人遊行,沿途並有叫口號,她在休憩處時與其他在場人士一樣,手戴紅線,A更在元朗站為白衣人鼓掌。A初時否認參與遊行,看到有片段拍到她在場後改口稱不記得。她又否認與白衣人一夥,但稱白衣人只是「保衛自己家園」,她鼓掌是因為白衣人:「趕走咗想搗亂元朗嘅人。」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45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七名被告及控方對他們的不同指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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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朋友提及才知記錯林的衣著

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黃錦娟盤問A女士時指出,A首次錄口供時形容林卓廷穿著淺色上衣深色褲,但事隔1年8個月,才補錄口供更正林應是穿黑衣及淺色褲。A解釋當時情況混亂,未有看清林的衣著,加上記性不好,後來經朋友提及才知林穿著黑衣淺色褲。

看影片後才認或有叫口號

辯方續指,A當晚曾與白衣人由休憩處遊行至益發大廈,並有叫喊「保衛家園」等口號,A否認。辯方便播放片段,顯示A身處遊行隊伍,並有作出叫喊口號的口型,A見狀改口說:「我覺得跟住嗌口號都唔奇既。」辯方多番追問下,A稱她無意隱瞞,但真的記不到有參與遊行。A又稱她是元朗人,又說:「我係一個市民身份,叫呢樣野有咩問題?」

辯方質疑A與白衣人一夥

辯方指出,A在庭上並未道出事實全部,其證供更是刻意地將白衣人的行為淡化,更直指A是白衣人的一分子,她也目擊白衣人在元朗站內打人,A否認說法。法官陳廣池其後提醒A,若牽涉她是否違法的問題,法庭可批准她不回答,以免侵害其權益。

A女士被指曾為白衣人鼓掌,遭辯方質疑她是白衣人的一份子。(讀者提供)

認為白衣人只是不想有人在元朗搗亂

辯方質疑,A曾在元朗站內向白衣人鼓掌,因為她認為白衣人的行為值得鼓勵,A即問:「法官,呢個問題我唔想回答。」辯方便播放A鼓掌的片段,A才承認當時有鼓掌。辯方追問A鼓掌的原因,A重申她非與白衣人一夥,但她也是元朗居民,稱:「佢地其實都係保衛自己家園,都係爭取番自己嘅野啫。」又指他們都是不想有人在元朗搗亂,想保護自己地方。

辯方指A拍掌鼓勵白衣人

辯方再指,當時白衣人「一路行過」,A則「一路拍(手)」,質疑A在行動上以掌聲上鼓勵白衣人。A強調她沒有鼓勵意圖,鼓掌是因為白衣人「趕走咗想搗亂元朗嘅人」。辯方問A如何知道閘內的人有搗亂行為,指兩者未必是同一班人。A則指閘內的人都是黑衣打扮及持雨傘。

A在休憩處時手戴紅線

辯方又展示照片,指A的右手戴了一條紅繩,當晚在休憩處的許多人均有戴上。A指該紅繩是其他人給她的,對方並威脅說:「你唔戴,打埋你。」但辯方指A當時神情輕鬆,A解釋稱:「我諗我係元朗居民,應該好安全卦。」辯方指出以A所知,穿著白衣是表示團結,紅繩則為同一班人的標記。A反駁指這只是白衣人的想法,她戴紅繩只為保護自己,否認與白衣人為一夥。

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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