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榮光禁令案 鄒幸彤要求加入上訴聆訊被拒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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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滿高院原訟庭拒就傳播《願榮光歸香港》下禁令,今年8月提出上訴,案件已排期於12月19日聆訊。曾在原審時欲加入聆訊但被拒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得悉律政司申請上訴後,亦要求加入上訴聆訊。原審法官陳健強今(31日)就鄒的申請下判辭,指鄒並非案件的被告或訟方,拒讓她加入,並要鄒支付訟費。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人。
陳官在判辭透露,鄒於今年8月21日申請加入上訴聆訊,但他指案件於今年7月聆訊時,鄒被定為非案件的參與者。法官稱看不到鄒有任何法定身份加入上訴聆訊,因鄒既非被告,亦不認為她屬於案件的訟方,故拒絕其申請。
案件編號:HCA8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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