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冒認廉署人員裁罪成 官疑被告患妄想症 押後先取精神科報告
商人聲稱調查其女友涉的車禍索償案時,懷疑公證行及律師樓等多方作假,涉冒充廉署人員致電診所索料,因而被控冒認廉署人員罪。他之後又聲稱為「自證清白」,製作5段有關證人的影片放上網,從而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商人否認全部指控,更懷疑廉署人員寫下劇本與診所職員配合來冤枉他。裁判官曾慶東今(27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認為商人說法不合情理,裁定他全部罪成,又稱覺被告行徑近有系統性的迫害妄想症,更問辯方律師是否也察覺被告疑有精神問題,律師沉默良久也坦言有懷疑,曾官最後決定先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和一份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10月11日判刑。
被告譚榮柏 (67歲),被控於3項冒充廉署人員罪,指他分別向3人冒充廉署人員;另被控5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於本案審訊前,在YouTube上載5條影片,聲稱控方5名證人,曾偽造對他不利的閉路電視片段。
指廉署與診所職員串通冤枉不合情理
曾官裁決時指,接納案中三名診所職員為誠實可靠的證人。對於被告指稱涉案診所職員和廉署串通冤枉他,曾官則認為雙方在事前不相識,職員與廉署合作並無好處。再者,要廉署編寫劇本,診所職員騰出時間配合製作CCTV,說法更是不合情理。
認為索償案做假卻無作投訴
另被告稱在前女友的車禍索償案中,車禍雙方、各方代表律師、公證行職員、相關律師樓和診所職員等均有造假。曾官質疑被告卻不曾就此報案,或向律師會投訴,被告又非民事訴訟雙方,但家中卻有相關文件,可見他有參閱該些文件,即曾有意識地考慮過,才作出不投訴的決定。
指被告未查看電郵的說法不合理
對於被告稱車禍另一事主兒子的出生日期有懷疑,曾就此向入境處職員查詢,並與對方有Gmail往來,但被告兒子弄壞了其IPad,無法向法庭提供。曾官指被告與事主兒子無關係,職員必不會向其透露相關訊息。曾官質疑,被告從事美術設計行業,更能自行剪輯涉案影片,竟不會到Gmail查看電郵,說法不合邏輯和常理。
若是證據可燒錄到光碟
至於被告稱製作涉案影片是為了向案件主管解釋案情,指片段理應不會讓其他人看到。曾官斥其說法脫離現實,他可將證據燒錄到光碟上,再交給案件主管是最直接和安全的方法,認為被告沒有在庭上說出真相,拒絕接納其口供。
上傳影片為嚇怕證人
基於以上分析,曾官認為被告案發時是故意地冒認廉署人員,以非法獲取其不應獲取的資料。他在被捕後製作及上傳涉案片段,目的是影響、嚇怕案中證人,以干擾手段使證人不向法庭道出真話,影響廉署檢控決定,而使公義未能彰顯,因而裁定其所有罪名成立。
被告認為風馬牛不相及的人對他不利
曾官隨即向辯方大律師提問,稱:「想問下你獲取指示個陣,有無跡象令你覺得被告有精神上既問題?」辯方大律師聞言沉默良久,最後坦言:「有懷疑。」曾官聽罷稱在分析案情過後,指被告行徑近乎有系統的迫害妄想症,指他廣泛認為風馬牛不相及的人對其不利,故決定為索取兩份精神科和一份背景報告再作量刑。
案件編號:WKCC384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