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鐵騎士涉衝燈 安排18歲表弟「頂包」 同涉妨礙司法公正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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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揭發一名20歲鐵騎士衝燈後,因不想被扣分,於是安排另一名18歲男子冒認為司機。警員經調查後,拘捕該兩名男子。據悉,兩人為持本港身份證的巴基斯坦籍人士,屬表兄弟關係。至於涉事電單車,則為20歲被捕人的兄弟所擁有,他並無涉及在是次「頂包」案中。
警方表示,一輛電單車今年6月10日在屯門區,被執法攝影機偵測到無視交通燈號,案件由中央交通攝影機違例調查組接手調查。警員向一名非華裔男車主發出「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該名男車主收到通知書後提交資料,聲稱一名18歳非華裔男子為涉案司機,對方亦承認自己是案發時的司機。
但警員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該輛電單車在案發當日,由一名20歲非華裔男子駕駛,懷疑該名20歲男子不想因為交通違例而被扣分,所以借用該名18歲非華裔男子的身分,向警方提交虛假資料。警方於昨日(24日)在沙田小瀝源行動基地,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拘捕兩人,案件現交由沙田刑事調查隊跟進,他們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妨礙司法公正」為嚴重罪行。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違法者可被處以7年監禁及罰款,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車主及司機有責任向警方提交於交通罪行發生時涉案車輛司機的資料,否則有機會被判處6個月監禁及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