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主涉姦女職員 拎一疊現金着使住先 事主稱大家有家室婉拒被姦
物流公司東主疫情期間應一名前女員工的查詢後,再聘用她當文員,惟女員工返工第三天,東主疑向女方稱之前已對她有感覺,要求女方做他的女友,又拿出一疊現金叫女員工「用住先」,女員工卻以二人均已婚並有子女為由拒絕,惟東主期後指示在場的男同事離開,然後涉嫌在休息室內把女文員強姦。東主否認指控,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俞志雄,44歲,否認一項強姦罪,指他於2020年3月28日,在上水文錦渡路一間物流公司,強姦女子X。
事主X疫情下失業聯絡舊僱主
女事主X(現年27歲)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透露之前曾在涉案的物流公司工作,當時的工作地點在荃灣。至2020年時,她因疫情而失業,遂致電被告,問舊公司有否招聘員工。她最終被告的公司聘用為文員,同年3月26日開始工作。
被告叫X取啤酒一同聊天
女事主X上班時,她中午時分到公司的休息室,見被告和另一男同事在飲酒聊天,被告叫她從雪櫃取出啤酒,並邀她坐下一同聊天。期間兩名司機亦帶同外賣到公司,眾人便一起用膳。
取出一疊現金叫X用住先
兩司機和男同事一度因有工作需要而離開休息室,只餘下被告和X二人,被告此時對X說,公司仍在荃灣工作時,他已對X有感覺,問X可否做其女友,又指公司將有新的計劃,他會把公司的財政交予X打理。被告又取出一疊現金,著X:「拎去用住先。」X回應指,雙方都已婚並有子女,拒絕成為被告的女友。
問男同事是否要洗車
後來有男同事回到休息室,並與被告等人繼續聊天。被告之後問該男同事是否要洗車,男同事因而離開了休息室。X指被告便開始「手多多」,隔著衣物摸她的胸和私處。X曾拉開被告的手,亦有叫:「唔好。」被告亦停手。她藉詞要上廁所,離開後即致電男同事,問他何時回來。
男同事洗車後又被叫去吸塵
X和男同事之後先後回到休息室,被告再著男同事到車輛吸塵。被告待男同事再次離開後,便伸手入X的上衣摸胸,繼而解開她的牛仔褲的鈕扣,並伸入摸她的私處,X試圖拉開被告的手並說:「你快啲攞番隻手出嚟。」被告卻拉低她的褲子,並把她強姦。
X指被告完事後致電男同事回公司,男同事返回後,X要求男同事載她到港鐵站。X當晚把事件告知一名女性友人和丈夫。
被告於2020年3月29日被捕。
案件編號:HCCC4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