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員葉嘉宇涉姦17歲女生 遊車河後車上聊天時犯案 裁強姦罪成
曾效力港超聯球隊理文的足球員葉嘉宇,涉結識一名17歲女學生後,相約女生晚上外出。葉駕車載女生到大潭,兩人在私家車後座聊天期間,他疑趁機將女生強姦。葉否認1項強姦罪受審,陪審團經退庭商議,今(13日)在高等法院以五比一裁定葉強姦罪成。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0月5日進行求情和判刑,期間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以及事主的創傷報告,原獲保釋的被告需還押看管。
被告葉嘉宇,26歲,被控於2021年3月16日,在香港大潭強姦X。X案發時17歲。
案發前數天海旁認識
事主X於審訊時供稱,她和朋友於2021年3月11日晚上,在小西灣海旁聊天,期間一起唱歌。在旁的被告聽到後,稱讚她唱歌很好聽,因此聊天和交換Instagram 帳號。之後,兩人幾乎每天都會透過Instagram 閒談。被告於案發日在小西灣踢完足球後,邀請X一同晚膳,並開車接X去太安樓買食物。他提議到筲箕灣進食,但最後開車到大潭。
後座聊天突然親吻
用膳後,X和被告在後座聊天,被告突然吻她,又攬著她的腰,X嘗試推開但不果。X當時問被告是否有女友,以及是否和其他人這樣調情,被告回應:「你咁睇我架。」X感到十分不好意思,便拍拍被告以示安撫。
事主x稱反抗只想快完事
被告之後繼續強吻她,又脫下X的褲子和抬高她的腿。X表明:「唔好。」被告回應:「唔插入去,淨係擺係出面。」惟她感到和見到被告有作出性交行為。X又指,她一直有叫:「唔好。」但至中段時已有一點想放棄,並說:「淨係想快啲完。」
被迫口交時曾乾嘔
X續指被強姦後,被告要求X替他口交。X多番拒絕不果,為了「快啲完成呢件事」,遂替被告口交。但第二次替被告口交時,因為「頂得太入喉龍」,乾嘔了一下。被告見到X很不適,仍要求X繼續,她因此感到被告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其後,被告的朋友約他去釣魚,他因此載X回到小西灣。
X於回家後發現內褲有血跡,懷疑是因為其處女膜破裂或陰道受傷。X發訊息給其朋友,懷疑被強姦,但不獲回應。她其後把事件告知另一名朋友,並到家計會求助。
被告葉嘉宇曾效力不同球會。(詳看下圖)
男陪審員庭上打瞌睡被解除職務
此外,本案原由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審理,但第二天(上周四)審訊時,其中一名男陪審員早上在庭上打瞌睡,遭坐在後一排的兩名陪審員拍醒。法官得悉後,提醒陪審團需集中精神聽取證供,但未有點名個別陪審團。審訊下午繼續時,該名陪團員再打瞌睡。辯方索取被告指示後,向法官申請解除該名陪審員的職務,由餘下6名陪審員繼續審理,獲法官批准。
官指陪審員入睡對控辯雙方均不公
法官其後先著該名陪審員出庭,指他似乎未能集中精神聽取證供,決定解除其職務。他一度試圖解釋,謂:「Because I just….」法官隨即打斷,指對方不用解釋,並指他曾入睡,為對控辯雙方公平,決定解除其職務。
案件編號:HCCC 1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