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周一可申請 無理拒聘本地人 一年內禁止申請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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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優化現行「補充勞工計劃」,本來不可輸入外勞的26個職位,放寬為可以申請輸入外勞兩年。勞工處今日(28日)宣布,舊有計劃易名為「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星期一(9月4日)推行,同日開始接受申請。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參考資料列明,申請通過初步甄別後,僱主須就每個職位空缺進行為期四星期的本地公開招聘,如僱主無「合理原因」,拒絕聘用在四星期本地公開招聘期間曾應徵的「合資格本地求職者」,勞工處會中止處理有關申請,並且會被施加「行政制裁」,一年內不獲准參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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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會暫停執行「補充勞工計劃」下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為期兩年。計劃優化之下,以及加強向僱主發放申請資訊、精簡處理申請的程序,並優化諮詢勞顧會的工作流程。

勞工處指,早前「補充勞工計劃」的其他主要規定,包括四星期本地招聘及就每宗經甄別的申請諮詢勞顧會的安排,將維持不變。經諮詢勞顧會後,勞工處將加強向僱主發放申請資訊,並於9月為僱主舉辦5場簡介會,解釋提交申請所需的資料、注意事項及申請流程,並即場解答疑問。勞工處表示,處方會繼續不時舉辦僱主簡介會,以及公布常見職位的資料,包括每月工資中位數,供僱主參考。

現時,每宗申請經甄別後,勞工處的勞工督察會與申請僱主聯絡,安排巡查僱主的辦公地點和擬輸入勞工的工作地點,核實有關資料。勞工處會改以審視文件代替勞工督察的巡查,並按情況向僱主進行電話或書面核實。此外,勞工處在「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下經甄別的申請職位空缺展開四星期本地招聘時,會把空缺詳情發送給勞顧會委員及相關職工會,以便他們在本地招聘期間,轉介合適的本地求職者應徵有關職位。

無合理原因拒聘公開招聘期間應徵者 政府即中止外勞申請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參考資料列明,申請通過初步甄別後,僱主須就每個職位空缺進行為期四星期的本地公開招聘。招聘期完結後,僱主須向補充勞工科遞交招聘本地工人的詳情,包括沒有安排面試或拒絕聘用個別求職者的原因。如僱主無合理理由拒絕聘用在四星期本地公開招聘期間應徵的合資格本地求職者,勞工處會中止處理有關申請。此外,有關僱主會被施加「行政制裁」,在一年內不獲准參與「補充勞工優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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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申請的僱主可由9月4日起向勞工處補充勞工科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補充勞工科的辦事處位於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9樓929室。至於9月4日前根據「補充勞工計劃」已遞交及正在處理的申請,勞工處將以「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優化措施繼續處理。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不會接受行業計劃及「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所涵蓋行業及職位類別的輸入勞工申請。「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申請表格及僱主簡介會等詳情已上載勞工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