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員涉姦酒醉女網友 曾嘗試不同姿勢未成功 被捕稱:條女自願㗎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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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關員與朋友到派對房間聚會時,涉趁一名18歲女網友醉酒下,向她上下其手兼把對方強姦,又曾嘗試用不同姿勢卻未成功,女方亦有反抗並握拳拒為男方手淫。她最後致電姐姐男友到場接時作出投訴。關員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指,被告被捕時曾向警說:「條女自願㗎。」又稱曾問女方意願。

被告何澤權(26歲),被控於 2021年10月7日,在新界屯門友德工業大廈A座4樓近 5號室廁所內,強姦女子X。

被告何澤權否認一項強姦罪,在高等法院受審。(劉安琪攝)

控方案情指,X於2021年10月經社交軟件Omi 認識黎姓男子。X、黎、被告和另一名男子於10月6日晚相約到派對房間唱K。該聚會於晚上11時許開始,四人在房間內一起飲酒、唱歌和玩遊戲。

X後樓梯點煙被告在其身旁坐下

翌日早上4時30分,X有醉意並向其他人表示想去洗手間,之後到後樓梯燃點香煙。不久後,被告在X旁邊坐下,指X可以靠在其肩膀上,X沒有理會。被告隨後用手隔著上衣掃X左胸,X側身避開。被告之後伸手入X衣內隔著胸圍摸其左胸,X試圖移開身體後,被告再伸手直接撫摸其胸部和親吻X。

被告曾嘗試用不同姿勢不果

約30分鐘後,被告提議回去休息,X聞言以為是返回房間休息。被告卻將X帶到洗手間,解開X的上衣和胸圍,X則撞開被告的手以示不同意。被告自行戴上安全套後,捉著X的手意圖幫他手淫,惟X酒醉至未能郁動。X當時坐在馬桶廁板上,被告脫下其內褲,嘗試與她性交,X有出言拒絕。被告其後嘗試用其他姿勢與X性交但不成功,另曾嘗試讓X幫他手淫,惟X一直捉緊拳頭。

X欲離開遭被告等人阻止

兩人之後返回房間,X於6時許打算離開,但先後遭黎和被告阻止。X因而致電姐姐男友C,要求對方來接她,並投訴事件。C到場後與被告對質,兩人發生肢體衝突。警方其後到場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條女係自願㗎。」又指曾詢問X的意願。

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 7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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