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戶戶送涉違競爭例願改條款 競委會:正審視公眾意見

撰文:鄧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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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今年六月指,香港兩個主要外賣平台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與餐廳合作時提出獨家合作或價格限制等條文,可能違反《競爭條例》,平台其後承諾修訂「獨家條款」,競委會就此諮詢公眾。競爭事務委會主席陳家殷今(10日)指, 相關公眾諮詢已完結, 正審視、審議相關意見, 適時會再向公眾交代。

競委會主席陳家殷:公眾諮詢意見見相當多及廣泛

競委會早前指,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中與餐廳訂立的部分協議如以收取較低的佣金為誘因, 吸引餐廳獨家合作; 限制合作餐廳獨家合作; 阻止合作餐廳透過自家銷售渠道或其他網上外賣平台等,涉違反《競爭條例》, 並就此諮詢公眾。競爭事務委會主席陳家殷今(10日)指,公眾諮詢已完結,意見相當多以及廣泛,正陸續審視、審議相關意見, 適當時候會再向公眾交代。

陳家殷:非每宗案件都需要呈上競爭事務審裁處

他又表示, 相信隨著競委會的推廣以及教育工作,可以令相信香港的商戶應越來越留意及了解他們要注意的地方。他認為,並非每宗案件都需要呈上競爭事務審裁處,最重要是幫助消費者和商戶。若有關企業願意作出承諾,亦可以有效處理違反《競爭條例》的商業行為。

競委會建議刪除疑反競爭條文

競委會曾建議,Foodpanda及Deliveroo戶戶送修訂或刪除擬反競爭條文,如修訂獨家條款,即使餐廳日後與其他新晉及小型平台合作,亦不會失去獨家合作時所享有的商業獎勵;讓餐廳可在自家銷售渠道及其他網上外賣平台,提供較低的餐點價格;修訂違反獨家合作條文,讓獨家合作餐廳更容易轉為同時與其他平台合作等。

競委會(資料圖片)

陳家殷樂見香港仔魚類批發市場價格有改善

另外,陳家殷表示,多個部門早前聯合打擊香港仔魚類批發市場內非法活動,包括涉嫌「合謀定價」,兩次行動中有收集文件及資料,亦有按條例權力發出通知書,要求涉嫌違反競爭條例人士提交資料,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他指,樂見有報道指漁市場價格事後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