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灰方舟】廣告宣傳海上骨灰龕場 誤導稱可長泊維港兼不受規管

撰文:陳信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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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龕條例》預料將於短期內通過,市民等候多年的骨灰龕規範化,終現曙光,但有商人嘗試另闢蹊徑,計劃於海上營運私營骨灰龕場。
香港船藝學會近日刊登報章廣告,聲稱將豪華郵輪改裝成有逾2萬個龕位的「靈灰方舟」,船上可燒香和化寶,並將長期停泊維港,聲言不受政府規管。廣告稱首2000名消費者,可獲優惠價每個7萬元認購灰位。
不過,船藝學會的聲稱明顯與事實不符,食物及衛生局回覆《香港01》,表示郵輪在香港停定並提供存放骨灰服務,必須領牌營辦。海事處就指,船舶停泊維港多久會根據公平使用原則,時間長短不定。
有執業大律師認為,即使營商者未收取金錢,若營業行為構成要約,亦屬誤導性遺漏,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之嫌。

去年9月,香港船藝學會會長李慨俠召開記者會,提出集資5億元購入郵輪,改建成海上骨灰龕場。事隔8個月,船藝學會近日分別在《東方日報》及《成報》刊登廣告,附圖介紹「靈灰方舟」,形容是「全球第一艘豪華郵輪靈灰安置所」。

船藝學會5月10日於《東方日報》刊登廣告,提及將豪華郵輪改裝成名為「靈灰方舟」的海上骨灰龕場。(報章廣告)

稱船上龕位靚過寶福山 可燒香化寶

該則廣告明碼實價,以每個10萬元推售船上的骨灰龕位,開價與「名牌龕場」沙田寶福山最低價位的龕位相若,而首2千名登記顧客可享7折優惠。以船上設逾2萬個龕位,每個索價10萬元計,如全部出售總值逾20億元。

《香港01》以市民身份致電查詢,李慨俠親自落力推介,「船上面環境仲舒服過陸上龕場,無人騷擾」,又指裝修用料名貴,「起碼靚過寶福山」。他指船上設有可供應齋菜的餐廳,亦有僧人訟經和專人代上香等服務。

李慨俠表示,「靈灰方舟」將長期停泊在維多利亞港,顧客可24小時預約駁船服務,「任何時候想拜祭,可以電話預約,然後喺碼頭等快艇接你,每人每次10蚊,船上有抽風裝置,可以燒香同化寶」,又揚言船上其他空間或將開辦高級安老院及海上學府。

李慨俠向記者提供「靈灰方舟」的概念圖,指船上的龕位設計上可當成保險箱,揚言政府不能規管。(船藝學會圖片)

定期帶骨灰離港    斷言不受規管

他續指,郵輪上的龕位全球發售,「好多外國人都想申請,我哋嘅龕位現時賣到美國和加拿大」,因此郵輪將定期離港前往他國,「如果要拜祭就要坐上或者追上郵輪」,不過每逢春秋二祭均會回港泊岸。

李慨俠著記者填寫一份「靈灰方舟認購福位表格」,指目前正收集顧客的宗教資料,會按資料決定內部設計,而顧客暫毋須繳費。

記者詢問「靈灰方舟」是否合法,李慨俠著記者不用擔心,「呢艘船在國際合法登記,政府管唔到㗎,等於喺船上畀個保險箱你之嘛」,他續「拍心口」指船上骨灰龕場絕不會被政府取締,「取締唔到㗎,除非你炸沉我㗎船」。

食衛局指,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的新例通過後,船上龕場亦必須領牌營辦,而申領牌照時必須提交人流等交通管理方案。(資料圖片)

食衛局:新例實施後    必須領牌營辦

政府銳意規管私營骨灰龕場,早前提交立法會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預料短期內可獲通過。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表示,根據草案,在香港水域停定的船隻如用作存放骨灰,不論停靠時間的長短,將來均受法例規管,必須領牌方可營辦。

發言人續指,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將考慮一系列嚴謹資格準則和條件,決定是否發牌,包括交通及人流控制的管理方案,以及消費者權益能否獲得充份保障等相關因素。

船藝學會聲言「靈灰方舟」上有抽風裝置,船上可燒香和化寶,但被質疑會引起的火警風險,一旦發生意外可能引致重大傷忙。(資料圖片)

燒香、化寶增火警風險 海事處可扣船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關注,「靈灰方舟」有多達2萬個龕位,如准燒香和燃燒冥鏹,或令火警風險增加,一旦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他又質疑郵輪定期離港會不便拜祭,計劃並不可行。

理工大學物流及航運學系副教授葉子良稱,維港的船舶泊位及郵輪碼頭泊位均屬先到先得,並不預期會長期停泊。此外,無論船舶停泊碼頭或維港,載客量均不得超越上限,意味海上龕場即使成事,人流上亦有很大限制。

海事處發言人表示,在香港水域內的遠洋客船必須遵守國際海事及勞工公約,以及本地法律的相關規定,包括消防規定。如處方檢查發現遠洋客船有影響船舶安全的結構或設備問題,會視乎情況決定是否將該船扣留,直至情況改善為止。

至於停泊維港情況,發言人指船隻須事先提出申請,處方會考慮公平使用及先到先得等原則作審批,獲批的靠泊時間視乎當時港口情況和需求,長短不定。

謝世傑認為,「靈灰方舟」會定期離開香港,不便拜祭,亦有礙上位等儀式,難以滿足市民需要,相信並不可行。(資料圖片)
船藝學會就「靈灰方舟」多項聲稱不符事實,或現實上難以做到,而李慨俠在記者質詢時隨即改口。

改口稱非不受管 指屬創意表達

記者就以上疑點致電李慨俠查詢,他改口稱「靈灰方舟」並非不受政府規管,待新例通過及船舶完成改裝後,就會向當局提出申請,亦會通知海事處,確保規格符合香港的法例標準,「如果做唔到先再諗辦法」。

李慨俠指,「靈灰方舟」目前已有600至700人登記,每人平均欲購買2個龕位,而計劃的集資額達5億元,他拒絕透露資金來源,僅稱已籌獲一半經費,並會借貸及以船上其他設施如安老服務等收入,滿足資金要求。

被問及未購船、未領牌及細節不明的情況下,明碼實價登廣告,會否造成誤導,李慨俠斷然否認,指屬創意表達,認為情況與眾籌一樣,「我有個創意,我講畀人聽,要集資、籌錢,係咪誤導呢?眾籌仲空白過我,咪又係誤導」。

李慨俠(中)否認廣告屬誤導,辯稱與眾籌一樣,屬創意表達,不過有執業大律師指銷售龕位與眾籌不能混為一談。(資料圖片)

法律界人士:聲稱涉誤導或不實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銷售船上龕位與眾籌的性質截然不同,「眾籌係集資做一件事,有共同目的,但營運龕場係售賣服務或商品,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他又指如營運商發出虛假聲稱,即使未收取金錢,只要構成要約,亦屬誤導性遺漏,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立法會《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委員會副主席陳淑莊表示,雖然海上骨灰龕場不受條例有關規劃和土地方面的限制,但船隻必須申領相關牌照,因此船藝學會所指不受規管之說肯定屬於不實陳述,呼籲消費者購買有關龕位前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