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偵查】屯門青雲觀非法骨灰龕場 每個12萬 近千龕位前路未明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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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陶氏原居民鄉紳陶鑑籌,繼被《香港01》揭發涉嫌「私霸山墳」外,身為宗族資產管理者、青山寺旁的青雲觀司理之一的他,原來同時涉及在青雲觀內擅自開設骨灰龕場多年。地政總署多次書面警告,指相關骨灰龕場違反土地用途,去年底更已出手釘契,但陶鑑籌等人卻一直懶理,繼續透過中介推售龕位,保守估計已有逾億元收入。

「我哋呢度環境好,24小時有專人打理,內堂光猛企理、外面個景又一流!風水好,有古廟在旁、又係陶氏後人家族產業,保證唔會被趕,供奉先人骨灰係最適合!」這所號稱屯門區內最大型、環境最新的龕場「青雲觀」,開業3年多來一直以風水作招徠,加上獨佔青山山頭,吸引不少市民購入龕位。記者早前以顧客身份查詢,負責人指觀內的龕位每個價錢由最低約7萬元起,正中位置的則約12萬元。員工提及觀內共有4,884個龕位,現已賣出兩成,即約800個;換算之下龕場已收逾億元。而青雲觀賣點之一,則是龕位屬「永久擁有」,員工強調安放在此的仙人骨灰,永久不必移離。

青雲觀相傳是陶氏族人建造,供寺廟的僧尼修道居住。2002年高院頒令,由族中三名司理陶鑑籌、陶福添和陶根池負責管理。(香港01記者攝)
陶鑑籌等人在2010年起於觀內改建出龕位的龕場,然而6年多來,城規會仍未發出許可,屬無牌的「表二」骨灰龕場。(香港01記者攝)

職員推銷:「起碼可供奉至2047年!」

「我們律師樓那邊會有契的,寫明(龕位)業權是你(家屬或後人)的、永遠的、買這兩個位是永遠的。唔會十年八年又要移出嚟,唯一有機會要補錢呢,就係2047年跟全香港人一齊補返地價;2047年前一定唔會有問題!」表面上,職員如此向客人推銷;但記者再三查詢下,有職員卻承認,青雲觀根本為無牌龕場,甚至從未獲政府認可存放骨灰。「其實(政府)未真正的發牌的,我們是無牌的,但現在申請緊,係城規會已經有(申請)號碼;全香港九新界,所有的龕場都是無牌的。」

一時標榜「骨灰永久安放」、一時又承認「未獲政府認可」,青雲觀職員的說法明顯自相矛盾。

職員聲稱龕位業權屬永久擁有,又指龕位非常搶手,3年多來已賣出800多個。

地政總署三度警告違例 並已釘契

翻查土地資料,青雲觀相傳是陶氏族人於開埠前建造,供寺廟的僧尼修道居住。多年來陶氏族人對業權多有爭拗,及至2002年高院頒令,由族中三名司理陶鑑籌、陶福添和陶根池負責管理。陶福添早年身故,目前只餘兩名司理。陶鑑籌等人在2010年起,與夥拍管理公司著手於觀內改建出龕位的龕場,並向城規會申請「開綠燈」,然而6年多來,一直為區內居民反對,城規會至今仍未發出許可。

根據現行政策,私營龕場分為「表一」和「表二」兩種,「表一」即符合地契條款同土地用途,亦無霸佔官地的龕場;其餘擅建龕位就列入「表二」。記者調查下發現,青雲觀正正屬於後者,地契條款早已規定,相關地段在獲得批准之前,根本不得放置人體遺骸或金塔,與其是否屬私人地段無關,換言之,龕場一直是無牌經營。事實上,《香港01》亦獲得文件,證實地政總署自2010年起,曾最少3度發信警告,指青雲觀骨灰龕場違契,2016年中更已正式「釘契」。署方又明言,若青雲觀不糾正情況,政府有權隨時收回土地。然而半年過去,作為司理的陶鑑籌等人一於懶理,繼續力銷龕位,甚至更加以「永久安放」作招徠。

陶鑑籌等人自2002年起成為青雲觀司理,及後地政總署多度警告龕場違契、或面臨收地,惟陶鑑籌卻一直懶理。

律師:最起碼已違《商品說明條例》

律師伍家賢指,若負責人明知該地段不可作骨灰龕用途,仍然指該處合法及買家可享永久業權,最起碼已明顯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負責律師樓亦有責任了解相關文件是否合法。他指已購買的市民雖然可由法律途徑追討,但最緊要購買前小心,「賣嗰個人拎咗啲錢就會走。」

記者就事件向陶鑑籌查詢,他一時指自己只為廟內司理,對有關龕位業務了解不多,惟一時又強調無牌龕場「全香港都係咁,申請緊只係未批」,只承諾若最終不獲發牌,願意退款。「律師文件會寫明,如果最後政府真係唔批,咪比返錢人哋囉。」《香港01》已將事件轉介予地政總署並查詢如何跟進,惟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陶鑑籌為區內鄉紳,早年曾為屯門鄉事委員會副主席及委任區議員。《香港01》亦發現他在區內涉擅霸官地建墳。(香港01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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