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擬集資5億搞骨灰龕郵輪 聲言最快半年後可營運
本港骨灰龕供應緊張,香港船藝學會會長、曾提出成立「全民在野黨」的李慨俠提出集資5億港元,購入一艘郵輪改建成「海上靈灰守護所」,聲言可提供逾兩萬個靈位,讓市民放置先人骨灰。該團體更指,會在短時間內購入郵輪,並向海事處申請改裝符合規格後,料最快半年後就可以營運。
有意發展「海上殯葬業」的香港船藝學會主席李慨俠表示,建議將郵輪定名為「寶光1號」,可在「毋須動用土地之下,紓緩骨灰位緊張局面」。他稱,據目前計劃,船上可進行不同宗教儀式,預計可提供約2至3萬個靈位。
郵輪在港附近海域巡航
李解釋,郵輪平日會在香港附近水域巡航,市民可透過接駁船上船拜祭,「有需要時才會靠岸」。例如遇上「春秋二祭」等節日,郵輪預料會停泊在啟德郵輪碼頭等本港碼頭,讓市民分批上船拜祭,可同時安排「上千人上船」。
李慨俠稱,計劃涉及開支約5億港元,但並無透露融資細節,僅稱不少投資者已經表達興趣,包括上市公司主席。收費方面,每個靈位預計售價約6萬元,買入靈位之後將擁有靈位「永久業權」,而每月需再繳付數千元管理費,但他強調會「了解市民可接受水平才定價」。
李慨俠:相信不用申請私營骨灰龕牌
李慨俠又指,已經就有關概念,於本月26日向知識產權署申請專利,相信對方正在處理。購入郵輪後,會向海事處申請改裝,「一定會符合安全要求」。
營運牌照方面,則因目前尚未有同類船隻,故「不知海事處會有什麼需要」。李亦稱已經去信「通知」運輸及房屋局、食物及衛生局、發展局等多個政府部門,正等候回覆,如海事處批准船隻運行後仍未有回音,亦會開始營運,因船隻並非常駐本港境內,「相信不用向政府申請私營骨灰龕牌照」。
海事處回覆指,處方暫未接獲計劃詳情,現階段難以評論。然而,每艘本地船隻必須領有擁有權證明書及持有有效船隻運作牌照,並按其船隻運作牌照條件作業。至於在香港水域內的遠洋客船,必須遵守國際海事及勞工公約及本地法律的相關規定。
食物及衞生局則回覆指,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任何在香港停靠的運輸工具(包括在香港水域停定的船隻)如用作存放骨灰,不論停靠時間的長短,例如只在春秋二祭才在香港泊岸,將來均會受到相關法例規管。
如有營辦人在郵輪提供存放骨灰服務而有關船隻會在香港境內停定,在《條例草案》生效後,營辦人必須根據法例申領並獲發牌照、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方可營運。
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在決定應否發出牌照時,須考慮多個因素,包括有關骨灰安置所處所是否由該人直接從政府租入並根據土地租契持有的(船隻本身是不可能直接從政府租入並根據土地租契持有的);以及所提交的管理方案(包括交通及人流控制管理等事項)是否獲接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