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女村長畢慧芬認懲教所內襲擊兩職員 被加監14星期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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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佔旺女村長」之稱的畢慧芬,在羅湖懲教所服刑期間,涉嫌以抓面及踢腹等方式,襲擊兩名女懲教員,案件原於今(5日)在粉嶺法院開審,畢在開審前承認控罪。裁判官為被告索取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後,於7月26日判被告加監14周。

被告畢慧芬(27歲)承認於2023年1月17日,在新界落馬洲上鄉路163號羅湖懲教所東翼第72號的特別倉內,襲擊女子陳玉琴,致造成她的身體受傷害;以及於同日同地,襲擊女子黃文燕。

女被告畢慧芬因涉暴動等罪,案發時在羅湖懲教所服刑,於羅湖懲教所

確診被安排至單人監房

案情指,兩名事主均是駐守羅湖懲教所的女懲教員。被告服刑期間因確診新冠肺炎,她被安排至單人監房並需自行為房間消毒,署方有為她提供清潔用品,包括掃帚。今年1月17日下午約3時15分,兩事主要求被告清潔後交還清潔用品,被告沒有遵從,情緒亦變得激動,她徒手抓傷陳的面,又踢向黃的腹部,畢最後被制服。兩名事主被送到大埔那打素醫院治療,分別獲得了8天及7天病假,被告同年2月9日被捕,警誡下亦承認相關控罪。

案件編號:FLCC 68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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