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惹市建局被批撐建納米樓 韋志成補鑊:從沒說過支持!

撰文: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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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上周(4月30日)撰寫網誌,提到因本港家庭形態結構改變,對細單位需求急增,而發展商為迎合需求及購買力才致納米盤成風,惹外界批評其說法不負責任、本末倒置。
事隔一周,韋今(7日)再發表網誌撰文「補鑊」,並以「從沒說過支持納米樓」為題,指外間焦點錯落在所謂「市建局撐納米樓」之上,非其原意。他又澄清,原意是冀現今市民面對住宅單位面積趨細的實際情況下,可作一些靈活運用空間的可行性建議,認為建議是提升居住環境的質素。

市建局韋志成上周的網誌,被批支持納米樓,韋今否認。(江智騫攝)

對於上周的網誌惹來外界抨擊,被認為是「支持納米樓」,韋志成於今日的網誌中表示,「意料之外的,是外間對文章的焦點錯落在所謂『市建局撐納米樓』之上,這實非我的原意,必須作出回應。」他又指,市建局從合作發展商設計的單位面積,已察覺有細單位的發展趨勢,故年前已有制定單位最細面積的規定。

三年前訂明最細單位面積不少於260呎

他指,自2014年起至今,市建局與發展商合作項目的發展協議內已訂明,重建單位的室內實用面積、即扣除露台和工作平台,最細的單位不可以少於260平方呎。在限定最細面積不能少於260平方呎時,已考慮到這類屬細單位、多為開放式供1至2 人居住,即人均面積也有130平方呎。

市建局建議在未來重建項目中,為住客提供共用設施。(資料圖片)

此外,他強調相關項目的空間面積必須足夠擺放基本的設施如洗手間、淋浴室、煮食爐具、抽油煙機和雪櫃的廚房空間,以及一般4乘6呎雙人床及日常的傢俱。他又指,新加坡及台灣均有訂定人均居住面積的最低要求分別為107及141 平方呎,市建局的做法與上述兩地方相若。

韋:說法不是提議倒退

他又指,參考80年代沙田區私人屋苑提供最細的住宅單位,實用面積240至280平方呎,可間出兩房,假設對象是三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也不足100平方呎,故其說法不是提議倒退。他重申,其上一篇網誌的重點,在於現時面對的現實問題,提出改善細單位住戶生活環境、善用空間的建議,希望讓大眾思考,再三強調市建局並不支持興建坊間形容為「劏盤」的「納米樓」。

參考韋志成上一篇網誌,他提到由於市建局不少重建項目,由於地盤面積細,故只興建較細的單位,但稱正研究於該些樓宇內,為住客提供共用設施,包括利用大廈的平台或地牢位置,設立共用儲存空間(Community Storage Spaces),供住戶寄存衣物、被褥、暖爐、抽濕機等季節性物件,節省住戶單位的儲備空間,他又指此建議不論在大單位或細單位也可發揮作用,提升居住環境的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