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或冷存食物售賣機四年增長3倍投訴近百宗 申訴專員調查食環署
近年市面上出售熱存或冷存食物,以及非預先包裝飲品的售賣機之數量和種類持續上升。食環署作為簽發許可證的上述售賣機,全港數量由2018年的102部,增至2022年的417部,是四年前的三倍,惟售賣機內的系統若沒妥善控制,將帶來食安風險。食環署截至去年4月下旬的四年間,共接獲97宗相關投訴。
申訴專員公署今(28日)公布,將主動調查食環署對售賣機,出售熱存/冷存食物及非預先包裝飲品的規管工作,包括相關發牌及監察制度等。
售賣機須獲發許可證才可出售機內簡單加工食物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根據《食物業規例》,除非獲得食環署署長的書面准許,否則任何人不可售賣受限制出售的食物。現時獲簽發許可證的售賣機,所出售的食物主要為非預先包裝的飲料,包括咖啡、茶和鮮榨橙汁,以及需要溫度控制或在售賣機內簡單加工的即食食物。
申訴專員公署指,食環署審批售賣食物許可證的申請時,會審視售賣機的擺放位置、出售食物及清洗設備的操作、食物的來源及貯存條件等方面。食環署若發現持證人違反許可證條件,可向持證人發出警告,甚至取消其許可證。
持牌售賣機數量2018年至2022年增長3倍共417部
申訴專員公署續指,全港持有許可證的售賣機,由2018年的102部,增加至2022年的417部,即在4年內增加3倍。食安中心在今年初公布的研究結果指出,若沒有妥善控制售賣機內的貯存溫度和清潔機內的加工處理或輸送系統,有可能滋生和積聚微生物,以致相關食物有潛在的微生物風險。
申訴專員公布審研食環署規管工作 有需要時提建議
申訴專員公署又指,曾有傳媒報道指,有售賣機貯存熱存食物的溫度,低於許可證所訂明的要求,甚至有人在無證情況下以售賣機出售食物,對食物安全構成隱患。食環署在2018年至2022年四月下旬期間,共接獲97宗與食物售賣機相關的投訴。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食環署作為專責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衞生的部門,在售賣機業務仍在發展之際,有必要確保其監管措施,能有效管控食物安全風險,因此決定主動展開調查,審研食環署的規管工作,包括相關發牌及監察制度、針對違規營運的售賣機的執管工作等,在有需要時會提出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