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 開支升幅十大 多涉公僕薪津政府訴訟
在每年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中,政府均會仔細計算各項開支的分項費用,並解釋其原因。到底去年的政府開支,和今年相比,哪些分項升幅最高?記者比較2015/16年度的各項預算項目(註:以最新公布的「修訂預算」計算)及2016/17年度預算,嘗試回答這條問題。
結果發現,在十大升幅最高的經常性項目中,有一半屬於公務員薪酬福利相關項目,亦有多項是與法律或政府訴訟有關。分析中,並未計算屬一次性開支的非經常性開支項目,亦撇除了較為籠統的政府部門的運作開支。
讓我們由第十項開始,逐項一看!
財政預算案相關報道:
第十位 公務員一般開支 - 後備公務員公積金供款
2015-2016 開支修訂預算 233萬 2016-2017 開支預算 293萬
不說不知,現時政府有359名後備公務員,他們專門前往各個部門暫代放假或受訓的公務員崗位。部分「後備軍」於2000年後按新條款獲聘,獲政府提供公積金計劃作為僱員福利的一部分。根據政策,政府會按年資為公務員供款,金額相當於公務員月薪5%至最多25%,視乎公務員年資和職級而定。今年這項供款升幅不少。
第九位 法律援助署 - 法律援助經費
2015-2016 開支修訂預算 5.6億 2016-2017 開支預算 7.12億
法律援助署為改善目前民事律師酬金比刑事律師多,建議為部分接案律師加薪,例如將刑事大律師每小時薪酬上調至 2,300元。政府今年亦相應增加法援開支 27.14%,由原本 5.6億增至 7.12億元,雖然升幅只排第九位,但事實上增加的金額頗多。
第八位 公務員一般開支 - 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
2015-2016 開支修訂預算 8.1億 2016-2017 開支預算 10.6億
公務員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計劃是 2000年6月後入職的公務員房屋福利,政府會按照公務員的薪酬職級,向他們提供為期 10年的一筆過房屋現金津貼。由於政府預計申領津貼的公務員人數將由 2014年的 2,909人,大增 71.2%至今年 4,980人,因此今年將有關預算增加3成。
第七位 政府飛行服務隊 - 飛機保險
2015-2016 開支修訂預算 52萬 2016-2017 開支預算 70萬
飛行服務隊在15/16年度斥資 51.9萬元為機隊購買保險,由於飛行服務隊將有22架新定翼機投入服務,在過渡期又同時繼續使用現役飛機,令保費增加34.87%,至70萬元。
第六位 地政總署 - 政府土地清拆工作─特惠津貼
2015-2016 開支修訂預算 103萬 2016-2017 開支預算 169萬
現時地政總署會向受政府非公共工程而清拆土地影響者提供特惠津貼,由於部分項目由15年度延遲至16年度,連同新增項目令所需津貼增加64.08%。
第五位 公務員一般開支 - 後備公務員強制性公積金供款
2015-2016 開支修訂預算 32萬 2016-2017 開支預算 52萬
又是後備公務員的項目。政府在16/17年度預算52萬元,為後備公務員支付強積金僱員供款,由於政府預計有關開支將會增加,所以將預算增加64.1%。
第四位 公務員一般開支 - 租金津貼
2015-2016 開支修訂預算 53萬 2016-2017 開支預算 90萬
公務員租金津貼計劃是專為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5月31日期間獲聘的合資格合約制公務員而設,有關公務員需向當局證明津貼是用作支付租金。當局預計申領津貼人數由14年度1人增至4人,因此將預算由53萬元增加69.81%至90萬元。
第三位 律政司 - 訴訟費用
2015-2016 開支修訂預算 2.9億 2016-2017 開支預算 6億
這是一項值得重視的項目,因為金額上升的數字和幅度,均很可觀。
律政司的訴訟開支用於涉及政府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當中包括政府起訴市民的法律費用,有關開支於 16/17年度預算為 5.95億元,較 15/16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 108.1%。政府解釋指,由於須支付訴訟費會隨着洽商進度而改變,故支付的款額亦按年變更。
第二位 公務員一般開支 - 法律援助
2015-2016 開支修訂預算 46萬 2016-2017 開支預算 150萬
政府每年均會預留款項,向因公捲入官司的公務員提供法律援助金。15年度由於獲批個案較少,涉及開支只有46萬元,而今年度預算為150萬元,令開支比去年上升226.09%。
第一位 雜項服務 - 補償
2015-2016 開支修訂預算 1億 2016-2017 開支預算 4億
政府每年均會在雜項服務中預留一筆款項,必要時作賠償款項,這項項目開支向來神秘,政府鮮有提及其用途。僅有透露詳情的個案包括,例如在2010年,政府多收港燈差餉,政府需向港燈賠償多繳差餉和利息,因此從雜項服務補償支付5,270萬元利息開支。
16/17年度補償預算3.95億元,較15/16年度的修訂預算9,830萬元增加302.3%。
項目 | 升幅 |
1. 雜項開支—補償(涉政府對外敗訴賠償) | 302.29% |
2. 公務員一般開支—法律援助 | 226.09% |
3. 律政司訴訟費用 | 108.13% |
4. 公務員租金津貼 | 69.81% |
5. 後備公務員強制性公積金供款 | 64.13% |
6. 土地清拆特惠津貼 | 64.08% |
7. 飛行服務隊飛機保險 | 34.87% |
8. 公務員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 | 29.62% |
9. 法律援助經費 | 27.14% |
10. 後備公務員公積金供款 | 25.86% |
14年度政府十大高估項目
項目 | 實際與預算差距 |
1.雜項服務補償費用 | 97.81% |
2.公務員法律援助 | 84.53% |
3.地政總署土地清拆特惠津貼 | 75.76% |
4.廉政公署助查人士和證人開支 | 64.4% |
5.公務員租金津貼 | 59.25% |
6.社會福利署病人及家屬援助金 | 50% |
7.社會福利署緊急救濟 | 47.5% |
8.稅務局特別法律費用 | 44.47% |
9.律政司訟費 | 39.23% |
10.入境處遣反非法入境者費用 | 36.55% |
另外,比較14/15年度經常性開支項目預算和實際花費金額,發現其中十個預算項目高估。其中用作支付政府官司賠款的雜項服務補償原本預算15.53億元,最終實際開支只有3,395.7萬元,和預算差距97.81%。其次是公務員法律援助和地政總署清拆土地的特惠津貼,和預算數字的差距分別達84.53%和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