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百科】捐款給慈善機構後 申請扣稅四大注意事項
政府為支援慈善機構發展,其中一項措施,是容許善心捐款人豁免繳交部分稅款。審計署最新統計,現時全港有近9,000間稅務局註冊慈善機構,較10年前激增近倍。不過要注意,並非所有「志願」或「非牟利」團體,都是稅務局認可獲免稅的慈善團體,有關名單已上載至政府網頁,並定期更新。
若要將慈善團體捐款扣稅,就要跟足政府要求,例如日常「慈善買賣」不屬於「捐款」性質,申請時也要有「及格」收據,才能申請扣稅。
問︰現時全港有幾多間「認可慈善捐款」的機構?
答︰並非所有「志願」或所謂「非牟利」團體皆是認可慈善團體,以及獲稅務局豁免繳稅。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有關作慈善用途的捐款是獲認可,可獲豁免繳稅的機構名單,已經全部上載於稅務局網頁,方便市民捐款前搜尋。
截至本年3月,有關名單長達729頁。據審計署統計,截至2016年 9 月全港有8,923 間免稅慈善機構,比2006 年 3 月的 4,435間,已增加逾倍。
無論宗教團體、學校,甚至歌舞團、舞坊,只要在名單上,捐款都可獲豁免繳稅。另外,獲豁免繳稅的亦包括,捐贈給政府作慈善用途的款項,例如捐款予民政事務局局長法團負責的四川地震賑災基金。
問︰捐幾多錢才可扣稅?最多可稅幾多?
答︰據《稅務條例》,慈善捐款免稅涉及應課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或利得稅。要繳交上述稅項的捐款人,可將認可慈善捐款申請扣稅,總額最高可達應評稅入息或利潤的35%,但每次捐款總額不得少於 100 元。
問︰申請扣稅必需要有收據?
答︰捐款人若申請捐款扣稅,需有慈善團體的收據作證明。要注意的是,收據必須將捐款獨立列出,不能混有其他用途款項。慈善團體可在捐款收據上印明捐款可獲稅項扣減,若不屬捐款的項目就要清楚刪去該項註明。
問︰向慈善機構購買墓地、戲票等物品或服務,款項算不算是「捐款」?
除純粹餽贈外,若款項是為了支付墓地、祈禱等宗教儀式、供奉祖先靈位、電影入場券等,其實都不能扣稅。若不清楚如何界定,就要請慈善團體在收據上,清楚列明款項的確實性質,方便稅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