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青年跟友人打劫兩女途人 官接納非預謀判入獄4年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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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年齡只有約13歲的18歲少年,承認協助一名34歲友人,在荃灣街頭持鐵枝襲擊兩名女子搶劫,少年聽到友人大喊「幫拖」和「接住」,即踢了其中一名女子一腳,以及接着手袋逃跑,但因驚慌,在逃跑時將手袋拋在花槽裏;少年今在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名,被判入獄4年。

被告趙晉發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罪被判入獄4年。(資料圖片)

被告趙晉發,18歲,承認2015年5月7日凌晨3時半,在蕙荃路荃灣救護站對開行人路,搶劫兩名分別50歲及59歲女工。

法官今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和精神報告,指被告沒有精神問題,亦沒有自殘和暴力傾向,但其智力遠遜同齡、只有12.78歲,屬弱智,可從事簡單指令工作,容易相信別人,可是他在犯案時已知干犯搶劫,事後逃走,並將劫去環保袋拋在花槽中,沒有受到智力影響,故不能獲額外減刑,但考慮被告事發前不知搶劫,並無預謀,故以入獄6年為量刑起點,因認罪而被判囚4年。

兩事主上班途中遇劫

案件透露,案發當天,兩名女工上班途中,其中50歲姓林的事主,被人用硬物敲打頭部。林回頭看見男子陳穎禧(約34歲)與被告在一起。

陳當時手持鐵枝狀物件,並繼續敲打林的頭頂兩三下,令她頭破血流,又搶去她的環保袋。被告又以鐵枝擊打另一59歲姓羅事主的左肩,混亂間搶去羅身上斜揹袋,內有現金逾900元。

另一疑犯當場被捕

剛巧一名休班警員駕車經過,下車追截兩疑犯,最終捕獲陳,被告則帶着財物逃去無蹤。警員事後撿獲鐵枝及鎚頭,相信鐵枝是鐵鎚手柄,失物則在附近花槽尋回。同日下午1時50分被告在荃灣家中被捕。

案件編號: HCCC 40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