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曾刊暴力升級專題 鍾沛權:令人憂心的主張更須討論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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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指發布煽動刊物案續審,前總編輯鍾沛權今(26日)續在區域法院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提到《立場》在2019年曾刊出一個名為《暴力邊緣》的系列專題文章,提及有人計劃伏擊警員。鍾承認刊出前曾有猶豫,考慮到當時網上已有人討論,議題亦在發酵,受訪者說法亦具體和確實,擔心若事件真的發生並影響到市民,作為媒體有道德及倫理責任,故不可以視而不見。鍾又稱,他有考慮過報警,但礙於傳媒的守則須保護消息來源,最後決定透過報道來提醒市民及執法機構。

鍾又稱,不可以因對方是恐怖分子,便不作理會,強調媒體的角色不可以做「鴕鳥」,正因為觀察到有人提出令人憂心的主張,才要引發討論。鍾說:「我哋逃避唔到,問題出現咗,就要盡最大力量去同讀者思考。」

有人投稿稱計劃伏擊落單警員

主控官在盤問時提到,《立場》於2019年曾發佈一個名為《暴力邊緣》的專題報道,當中包括4篇文章,內容提及一名涉及襲警案的前線小隊,於同年10 月初曾投稿,表示計劃在區選前伏擊落單警員,長遠建立具規模的武裝類游擊隊組織以持續鬥爭。

投稿人說法不像憑空捏造

鍾指出,當時認為投稿人的說法不像憑空捏造,記者判斷事件有一定可信性。鍾亦同意當時有一部份人對警方非常仇恨,甚至達到欲投身革命軍的地步。對於文章提及小隊預告最遲在當年 11 月 24 日區議會選舉前進行「血腥升級」,著讀者「敬請期待」,鍾亦同意當中「有少少賣廣告成份」。

受訪者說法直接並有提具體警告

控方遂問到,當時社會亂七八糟,有不少圖殺警案的情況下,《立場》有否考慮過不刊登上述文章。鍾解釋說,他們早於該年10月初已收到投稿,完成了訪問等其他功夫,一度很猶豫應否刊登。但他們考慮到受訪者說法直接,並有提出具體警告,亦牽涉到公眾安全。直到11月中,相關議題已在社會中發酵,他們考慮到是否應透過報道告知市民和執法部門,社會上已有此說法及危機,應思考方法去解決。

有訪問學者探討升級行動的代價

鍾強調,既然網絡上已有人就此作討論、宣傳和分享,作為媒體不可視而不見。而該文章刊出後,有人批評《立場》抹黑運動,亦有人批評他們鼓勵示威者採取激進手段,兩邊的說法都有。鍾說:「我哋逃避唔到,問題出現咗,就要盡最大力量去同讀者思考。」鍾亦有採訪一些學者,探討是否需要如文章般升級行動,及思考升級的代價為何等。

若傷及平民有倫理及道德責任

鍾續指,若《立場》收到有可能會傷及平民的資訊,但沒有報道作提醒,最後事件真的發生了,那他們可能會有倫理及道德責任,這就是他們花費了超過1個月準備上述專題文章的原因。

鍾沛權的自辯撮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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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消息來源是傳媒的一大原則

鍾又稱,他們考慮過報警,但保護消息人士及被訪者是傳媒的一大原則,最後未有報警。《立場》最後在指稱襲擊行動發生前一星期刊出文章,便是想通知市民,可能會有襲擊發生。

控方聽罷,質疑鍾可以報警但不透露受訪者身份,鍾認為報道已平衡了保護消息人士及公民責任的需要,鍾亦坦言此屬從事傳媒多年來,其中一個最艱難的決定。

不可因對方是恐怖分子便不理會

鍾又指,不可以因對方是恐怖分子便不理會,媒體的角色不可以做「鴕鳥」,正正因為觀察到有人提出此主張,令人憂心,才需要引起討論。鍾認為,當民情民意得不到滿足,強烈執法無法解決問題,政治根源無法解決,就會持續有人用北愛爾蘭與香港比較。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控方指《立場新聞》涉煽動的17篇文章。(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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