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天美工程前工頭涉收分包商賄賂9000元 助取道路工程合約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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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6日)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公司前工頭,涉嫌收賄以協助一分包商取得一個私人住宅項目的建造工程分包合約。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本周四(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62歲的天美工程有限公司前工頭莫耀全,被控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案發時,天美工程為大埔滘一個私人住宅建築項目(該地盤)其中一個分包商,莫耀全當時負責協助招聘和監督工人施工。他在2021年5月,向天美介紹另一名分包商以70萬元承包該地盤部分道路建築工程。其後,他涉嫌於2021年6月至8月期間,接受分包商三筆賄款,每筆3,000元,以協助對方取得上述道路建築工程的分包合約。
廉署指,天美工程在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天美工程亦不容許員工就其業務有關的事宜,包括向公司介紹分包商而索取或接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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