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上訴案 11原居民原審均未付律師費 由發展商及另一人代埋單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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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新界原居民涉非法轉讓丁權,以讓發展商「套丁」興建丁屋,被裁定謀詐騙罪成。他們提出上訴,案件今(3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時,原審時辯方的事務律師作供。律師透露11名涉案原居民未有就原審支付任何律師費,費用是由發展商和另一人支付,兩人共同發展涉案丁屋項目。但律師指因有保密協議,不可透露該人的身份。
發展商上訴聆訊前已死
11名上訴人: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及劉德勝,他們全為新界原居民。此外,村屋發展商李欽培原本亦提上訴,惟他早前已去世,法庭已終止其上訴。而12名被告在原審被判囚2年半至3年不等。
不能透露付款人身份
上訴方指原審時的律師團隊失職,而原審時辯方的事務律師詹耀明作供。詹透露,11名上訴人均沒有支付律師費,費用是由李欽培和另一人支付。他指,該人和李欽培有財務往來。11名上訴人曾把涉案土地扺押予一間財務公司,該人向財務公司贖回涉案土地,再與李欽培一同發展。因該人牽涉其中,所以有份支付律師費。詹指有保密協議,因此不能透露該人的身份。上訴方問是否認為此安排恰當,律師指沒有不妥,上訴人也不覺得有問題。
案件編號:CACC 42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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