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9人囚35至48月 官稱被激情駕馭理智 諭莫以青春做代價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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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於2019年11月被大批示威者佔領,警方後來包圍了大學,有網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並在理大外圍地方與警對峙,多人被捕。其中9名於尖沙咀厚福街被捕的男女,被裁定暴動罪成,今(22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李慶年稱,為保護公眾利益和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被判入獄35至48月。
指被告被激情駕馭理智
李官判刑後稱,讀過各名被告的求情信後,相信9人本性善良,只是對社會事務過分熱心,認為他們被激情駕馭理智,最後寄語他們激情過後,要靜思未來,努力增值,砥礪前行,又叫他們「莫以青春做代價」,要醒覺並築起溫馨快樂的家。
一被告開審前已認罪
9名被告:何可珊(22歲,社工)、楊淑珍(32歲,婚宴佈置員)、許卓玲(23歲)、梁展榮(36歲,搬運工人)、張啟鏗(27歲,工程人員)、李駿軒(23歲,售貨員)、彭紹軒(24歲,護士)、何國棟(26歲),及李昌源(21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尖沙咀金巴利街及厚福街一帶參與暴動。何國棟另被控在同日同地管有錘、鉗、油漆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除李昌源在開審前認罪外,其餘8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非周詳計劃暴動規模屬中等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被告當日有備而來,但未有周詳計劃,暴動為時約80分鐘,規模屬中等,涉2罪被告何國棟入獄48個月,另外,梁展榮及李駿軒犯案時手套沾有易燃物質,屬情節較嚴重,判入獄45個月。其餘6人則入獄35個月。至於認罪的李昌源,亦承認曾襲擊警察,有令案件嚴重因素,亦需入獄35個月。
案中另有一女被告在開審前認罪,早前已被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DCCC 640/2020
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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