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5男女參與圍魏救趙行動裁暴動罪成 判入獄37至48月

撰文:郭顥添
出版:更新:

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在11月進入白熱化階段,大批示威者佔領了理工大學,並在校外範圍與警方對峙,有網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呼籲在油尖旺一帶集結,有多區有多人聚集,並有多人被捕。其中4名在尖沙咀厚福街被捕的男女,雖然並未有發現他們曾有實質參與,但他們有穿深色衣物及有防毒面罩等用品,被裁定暴動罪成,4人與1名早前已認罪的女被告,今(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郭啟安指,當晚的示威者接連向進行掃蕩的警員投擲燃燒彈,並想分散警力,妨礙警方執法,加重案件嚴重性,判刑須具阻嚇性,故判5名被告37至48個月。

5名被告:詹溢朗(侍應、18歲)、梁安生(建築工人、26歲)、、梁敬慈(推銷員、46歲)及梁安逸(文員、22歲),及早前認罡的馮煒恩(推銷員、27歲),全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凌晨,在尖沙咀一帶參與暴動。馮煒恩早已認罪,獲減刑折扣後判囚37個月;其餘4名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成者,梁安生及梁安逸為兄弟同被判囚48個月,餘下2人囚41個月。

2019年11月理大圍城情況。(詳看下圖)

+5

網上有呼籲圍魏救趙行動

案情指,眾被告被捕前2天,有示威者在理工大學內集結,警方設防線封鎖多條通往理大的道路,並透過新聞叫市民不要到理大附近範圍,惟網上有人卻發起相反論調,並呼籲各界人士在尖沙咀及佐敦聚集,實行「圍魏救趙」,希望能助理大內的示威者衝破警方防線,並有多人響應。

4被告均在厚福街被捕

警方在19日凌晨在尖沙咀一帶驅散,在厚福街發現有人投擲汽油彈,警員追至一棟唐樓,發現梯間有被棄置的裝備,並在唐三樓拘捕詹,又在厚福街拘捕梁敬慈。約一小時後,在一條後巷的盡頭發現梁安生及梁安逸。梁安生有一對3M手套,及一隻防火燒焊手套,並發現有微量高度易燃的有機溶劑。

官不信是無辜路過的市民

法官郭啟安裁決時指,雖然控方未證眾被告當日曾作過任何實質行為,但指他們在當日的形勢,在凌晨3時許大部份店舖已關閉時,仍在那一帶出現,且都穿著與示威者相似的裝束,加上他們見到警察時的反應,認為他們不會是碰巧路過的無辜市民,裁定他們全部罪成。

當日暴動目的是分散警力營救理大的人

法官判刑時指,各被告均有良好背景,部份更有高學歷,要判他們長期監禁實在無奈,惟他們明知現場正發生破壞社會安寧的事仍選擇留下,雖然沒有證據指各被告曾投擲汽油彈,但他們曾與該些示威者聚集在一起,而當晚暴動的目的為了分散警力以營救理大內的人,有別於一般暴動案,亦是加重刑罰的因素,故須判以阻嚇刑期。

案件編號:DCCC 9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