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尊子漫畫》去信《明報》表達關注 指內容或損警隊形象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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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助理處長(公共關係)陳東昨日(11日),就《明報》同日A11版《尊子漫畫》內容描述有穿上防暴裝備的警員處理學校求助個案,向《明報》執行總編輯劉頌陽發信表達強烈關注。
警方認為,漫畫可能令讀者對警方處理學校求助個案產生錯誤觀感,同時亦可能令讀者連繫到同日該報A2版有關「荃灣聖芳濟中學事件」的報道,使讀者誤解該校報警的原因。
警方指,漫盡內容描述穿上防暴裝備的警員到場時詢問校長的情況,校長回應表示「6A班有人講粗口,5C有同學唔見咗擦膠,3D班同學書包搜出雷射筆,2A班有同學頂撞老師涉嫌恐嚇……」云云。警方指,內容恐怕會令讀者產生錯誤觀感,誤以為警方會如此調配人員處理學校求助個案,這樣並不正確。
警方又表示,該漫畫亦會使讀者聯繫到A2版有關「荃灣聖芳濟中學事件」的報道,同樣可能令讀者產生錯誤觀感,誤以為校方因相關事件報警。警方強調事實並非如此,正如新聞報道指出,學校當天報警是因校門有指示牌被毀壞,而警方已將案件列作刑事毀壞處理。然而,漫畫的描述極可能令讀者對學校的求助及警方的調查產生錯誤觀感,對校長及師生亦構成壓力,甚至傷害。
警方還指出,警隊對該漫畫所帶有的誤導性內容表達強烈關注,當中可能令公眾誤解警務工作的失實論述不但會損害警隊形象,更會損害警⺠合作關係及打擊罪案的成效。警方亦呼籲,學校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園地,同學是未來社會的主人翁,社會各界均應為⻘年人肩負社會責任,希望《明報》亦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處理有關校園的新聞及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