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塗鴉警總設施 官斥毀警財物兼易引人仿效 判入獄2個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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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人2019年6月在灣仔以噴漆塗鴉警察總部的閉路電視、警徽及警察牌匾,事隔逾2年後被控刑事毀壞罪,工人早前認罪,今(28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裁判官溫紹明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警總的財產被損壞,且涉案違法行為有機會引起他人效彷,考慮到案件檢控延誤逾2年,被告有真誠悔意,判刑將對其展開的新更生計劃造成影響,判被告入獄2個月。

被告梁建韜(26歲,地盤工人),被控於2019年6月27日,在香港灣仔軍器廠街3號堅偉樓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財產,即堅偉樓外的1組閉路電視鏡頭、2個警徽及1個警察牌匾,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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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有淚起仿效的風險

溫官判刑指,案件性質嚴重,牽涉不少人士,不能忽視任何違法行為都有激起他人仿效的潛在風險。另根據涉案片段,被告的破壞行為非一次性,警總外的CCTV、大閘上的警徽及寫有地址的牌匾均被破壞,此乃本案嚴重之處。

考慮到控方檢控有延誤

溫官續指,被告坦白承認控罪,即時監禁亦無可避免,但接受被告有真誠悔意,願即時接受法律後果,包括失去人身自由,遂以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案件中有檢控延誤的情況出現,案發至今已過去逾兩年,難以想像被告一直以來要承受的壓力。期間被告亦已展開新的更生計劃,完成電工課程,亦有計劃考高級執照,刑罰必然對其更生計劃造成影響。有見及此,除了三分一的認罪扣減外,再給予其1個月的酌情減刑,判被告入獄2個月。

案件編號:ESCC 85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