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調查梁振英UGL專責委員會爭拗研究範疇 料明年中交報告
撰文:何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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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調查特首梁振英UGL事件專責委員會今早 (29日)開會,討論委員會研究範疇等程序事項,有法律背景議員要求修訂研究範疇內容的字眼,及刪減研究事項,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笑指是「律師癮發作」,會議最後未能就上述事項達成共識,謝決定休會予委員再作考慮。
委員會五月起會開始傳召證人進行研訊,稍後會定出證人名單,預計明年年中提交最終報告。
民建聯周浩鼎就研究範圍內容提出質疑,他認為委員會若研究UGL協議中的條款曾否作出修改,由誰人修改及該條款經修改後的效力,等同研究協議是否偽造,超出委員會職權。民主黨林卓廷則要求,若委員會決定刪除上述內容,亦不能限制委員就此提問,因為合約上有梁振英的手寫修改,委員會有責任調查有關修改是否經UGL或其他持份者同意。
而新民黨容海恩認為應先釐清是否有UGL協議簽訂,要先找文件然後再決定研究範疇或議題,謝偉俊表示此違反邏輯,「我唔能夠再讓你講啲說話,令你自己喺公眾眼中唔係太合符作為大律師身份常識」,又稱應「有議題後再找文件」。容海恩表示感到冒犯,謝其後再三道歉。
何君堯認為,秘書處提供的參考文件限制委員研究事件,故認為應改為擬備參考文件及涉事人物清單。最後,委員會就應否保存研究範疇及如何修改字眼無法達成共識,謝偉俊決定休會供委員再作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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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由五月起會開始傳召證人進行研訊,稍後會定出證人名單,之後會審議證據和討論報告的草擬方式,並於明年年中將最終報告提交立法會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