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以「永久離港」取強積金將收「神秘信封」 積金局:從無發信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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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上流傳,若以「永久離港」為由取回強積金,將會獲發積金局發出的「神秘信封」,當中列明指定離境時間,要求離境時將信封交予入境處職員,並出示一張圖片,信封上亦包括入境處的郵戳。帖文質疑積金局及入境處有聯繫,使回港申請取回強積金時難度增加,亦令入境處有對已永久離開香港的申請人有「執法權利」等。
積金局回覆《香港01》查詢時,澄清從未發出相關信件,並譴責發布虛假失實言論的行為,呼籲市民勿信網上流言。消息人士亦指,香港居民在機場離境時,經過入境處的櫃位只需出示旅行文件,例如有效護照、機票等,期間毋須出示任何信件,即使涉案亦早已行動,不會發出不能打開的信件。

信封列明「香港政府公函」,當中有入境事務處等的郵戳,列明有關人士須在指定時間前離港,離境時亦要將信封交予入境處職員。(East of Gibraltar Citizen Facebook圖片)

網上有人流傳一張照片,圖中信封列明「香港政府公函」,當中有多個郵戳,包括入境事務處、「積金成果必屬您」的口號等。

帖文中指,若以「永久離港」為由取回強積金,現時會獲得一封由積金局發出的信封。信封除了有上述郵戳外,亦同時列出3項注意事項,包括不可拆開信封、必須在指定時間或之前離港,以及離境時要將該信封交予入境處職員。

按現時規定,市民可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除非證件出問題或被通緝 否則出入境不受限制

積金局回覆查詢時指,局方從未發出相關信件,並譴責發布虛假失實言論的行為,呼籲市民勿信網上流言,如有疑問應致電積金局熱線、或向所屬受託人查詢。

消息人士亦指,香港居民在機場離境時,只需出示旅行文件,例如有效護照、機票等,尤其經e-道出境,更加毋須向入境處職員出示任何信件,只需讀取智能身份證及指模。消息人士亦指,港人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保障,除非證件出問題或被通緝,否則不會受限制。

可因「永久離港」提早領取強積金

翻查資料,市民須滿65歲才可選擇一筆過或分期提取強積金。不過,按現時規定,市民可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當中需要身份證明文件、申請表格、法定聲明表格、已獲准在香港以外某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

積金局早前曾澄清,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索人,並不一定是因移民,因強積金涵蓋的對象除了香港僱員外,亦包括持工作簽證來港工作的外籍人士,或本身擁有外國護照的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