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因提早提取強積金被DQ 市民感莫名其妙:我一直在港生活

撰文:陳栢麟 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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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第二期8月7日發放,政府今次新增「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要求,至近日,陸續有市民收到「DQ」短訊。一名10多年前因病計劃永久不再工作,並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市民,日前亦收到「DQ」短訊,指其不符合領取消費券,直言感到莫名其妙:「我一直在香港生活。」同時,有另一位市民亦有類似情況,他擔心若今次上訴失敗,往後類似的福利亦會失去領取資格。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登記人如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交了有效申請以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利益,政府會認為表面上他們不符合「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要求,故將不會獲發第二階段的消費券,如登記人認為自己不是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可按短訊所示於14天內以書面向計劃秘書處申述,秘書處會考慮他們提出的理據及證明,覆核是否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

▼6月23日起市民可申請第二階段消費券轉會或新登記▼

十年前選擇永久不再工作故提取MPF 被DQ市民:要知我有冇移民好易

其中一位收到由(+85260591120)號碼發出「DQ」短訊的市民康女士直言感到錯愕,她解釋,約10年前因病選擇永久不再工作而到民政事務署宣誓,提早提領強積金,惟當局今次訊息卻以「永久性離開香港」作為拒絕其領取資格原因,她稱自己與丈夫居於公屋,質疑當局做法不合邏輯:「要知我有冇移民好易!」

她又認為,即使有離開過香港,回流後領取消費券沒有不妥:「係咪有提取過(強積金)都不合資格?」她強調,不只在最近三年於香港生活,而是一直在香港生活,沒有離開過,形容被「DQ」是莫名其妙。

另一收DQ短訊市民憂日後類似福利全失:派錢就派得大方啲啦

另一位同樣接獲通知的市民金先生則稱,於一、兩年前提早提取強積金,惟他強調一直未有離開香港,「連passport 都無」,又擔心今次一旦覆檢失敗,往後類似福利亦會失去領取資格:「派錢就派得好好睇睇,大方啲啦。」

有登記人因曾提早提取強積金,被指不符合消費券計劃資格。(受訪者提供)

政府指曾因永久性地離開香港提取強積金 即不符合要求

政府發言人回覆指,有關短訊由消費券計劃秘書處以特定電話號碼發出,由於登記人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交了有效申請以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利益,認為表面上他們並不符合「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故不符合消費券計劃資格準則,將不會獲發第二階段的消費券。

發言人補充,現時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計劃成員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利益,須向受託人提交申索表格和相關文件,包括已獲准在香港以外地方居住的證明文件,以及一份有關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法定聲明,因此認為曾提交有效申請的登記人,並不符合消費券計劃下「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

14日內可書面向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提交申述作覆核

發言人續指,若收到有關短訊的登記人認為自己並不是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他們可按短訊所示,在收到短訊的14天內以書面向計劃秘書處提交申述。秘書處會考慮他們提出的理據及證明,覆核他們是否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

▼第二期$5000消費券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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