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曾稱永久離港提取強積金失資格 政府:若已回流可上訴
2022年消費券第二階段5,000元8月7日起分階段派發,任何曾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市民,將喪失獲派資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12日)表示,近日陸續以特定電話號碼發出短訊通知,有關人士如情況有變,例如回流香港,可在14日內提出「上訴」,以證明「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
▼6月23日起市民可申請第二階段消費券轉會或新登記▼
政府發言人表示,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近日陸續以特定電話號碼「+852 6059 1120」發出短訊,通知相關已作資格審核的現有登記人,由於他們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交了有效申請以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下的利益,秘書處認為表面上他們並不符合「沒有已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故不符合第二階段消費券計劃的資格準則。
相關人士將收到特定電話號碼短訊
發言人續指,明白部分相關登記人的情況可能在提交上述申請後有變,例如已回流香港多年,如登記人認為自己並不是已永久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可按短訊所示在收到短訊的14天內以書面提交申述。秘書處會考慮他們提出的理據及證明,覆核他們是否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
▼第二期$5000消費券Q&A▼
六周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覆檢結果
發言人提醒,欲提交申述的登記人可在計劃網站下載或透過計劃熱線18 5000索取「覆檢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短訊通知的複本及其他有關文件以以下方式交回秘書處,一般情況下,秘書處會在六周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其覆檢結果。:
(1)郵寄到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5000號「消費券計劃秘書處」;
(2)傳真(號碼3106 0701);
(3)電郵(enquiry@consumptionvoucher.gov.hk);或
(4)親身交回九龍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7樓「消費券計劃秘書處」(在7月23日或之前,登記人亦可把表格交到任何一間臨時服務中心(各臨時服務中心地址及辦公時間載於計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