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推算7200清潔工確診或檢疫仍未獲疾病津貼 涉1400萬元
《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今年6月17日刊憲並生效,訂明僱員如因遵守隔離令、檢疫令或圍封檢測規定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將被視為病假;而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理應可獲疾病津貼。有組織今日(28日)舉行發布會,估算修例後仍有7200名清潔工友因確診或檢疫缺勤,惟未獲發疾病津貼,涉款約1400萬元。
該組織提出,政府應加強監督,如食環署應主動調查及處分對確診或檢疫員工扣薪扣假的外判商;勞工處也應增設疾病津貼查詢中心及熱線,專門處理這類勞資糾紛。另外,該組織建議政府為相關修訂增設追溯期,讓更多在修例前曾確診或檢疫的工友可補領疾病津貼,或考慮透過防疫抗疫基金,設立一筆過的特別津貼,讓這班工友補領疾病津貼。
▼7月28日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舉行發布會▼
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於今年6月至7月訪問221位工友,了解外判清潔工病假及隔離期間疾病津貼發放情況,在221人中,有126人曾確診、5人曾接受隔離、6人曾因圍封強檢未能上班。在曾確診的126人當中,近五成半人未有獲發疾病津貼。而未有獲發疾病津貼的同時,被安排以年假或例假對沖隔離或檢疫日子的受訪者更達近六成半。
調查結果也顯示,逾九成半受訪工友期望可獲補發疾病津貼,逾七成受訪者認為當局修訂的僱傭條例應設追溯期,讓更多在第五波疫情下曾確診或檢疫的工友獲補發疾病津貼。
該組織推算,全港約有一半工友曾確診,即使在當局修訂僱傭條例後,仍有7200名清潔工友確診或檢疫但未獲發疾病津貼,涉款達1400萬元,形容情況如「集體欠薪」。
除了不發放疾病津貼,該組織提到,在調查中發現部分工友所屬公司,在處理個案時竟有不同做法,部分確診員工可獲疾病津貼、部分則未獲疾病津貼,造成「同工不同酬」的情況,促僱主要統一做法。
▼清潔工屬抗疫重要一環▼
促政府加強監督 勞工處增設查詢中心及熱線
該組織建議,政府應加強監督,如食環署應主動調查及處分對確診或檢疫員工扣薪扣假的外判商,甚或將他們有否將遵守最新勞工法例列入投標考量因素。而勞工處也應增設疾病津貼查詢中心及熱線,專門處理這類勞資糾紛。
倡《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增設追溯期
另外,該組織建議政府為相關修訂增設追溯期,讓更多在修例前曾確診或檢疫的工友可補領疾病津貼,或考慮透過防疫抗疫基金,設立一筆過的特別津貼,讓這班工友補領疾病津貼。
勞工處指條例修訂後未有拖欠疾病津貼個案
勞工處回覆指,相關條例修訂後,在已處理的僱傭申索聲請中,未有涉及僱主涉嫌違反《修訂條例》拖欠疾病津貼個案。該處呼籲未獲僱主支付疾病津貼而又符合資格的僱員,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尋求協助。
勞工處也提到,為配合《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的實施,已透過不同渠道重點宣傳及推廣,讓僱主及僱員了解相關的權利和責任。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不支付疾病津貼給合資格僱員,可被檢控;如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罰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