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修訂僱傭條例草案 立會明首讀二讀 商會︰政府卸責於僱主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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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將會安排明天﹙16日﹚在立法會首讀和二讀通過《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訂明僱員因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規定,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可被視為放取病假。這些僱員若被解僱,即屬不合理解僱。

不過,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於報道刊文稱,在政府未有明確指引界定下,大量懷疑確診個案湧現的時刻,政府呼籲僱主給予有薪病假,商界認為此項條例的修訂,欠缺全面性及漏洞百出,政府完全卸責於僱主,若草率通過,對僱主不公平,只會令中小企業雪上加霜,影響經濟復甦。

該會建議政府應考慮兼顧僱員及僱主的利益,僱員的抗疫病假津貼,政府可特事特辦,考慮動用防疫抗疫基金,甚至臨時失業救濟金,作為補貼僱員因上述情況下的工資補償,保障市民生計。同時政府應該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為商界提供新一輪的防疫抗疫基金,協助中小企業復業,令僱員可以繼續受聘,加快經濟復甦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