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黃台仰感痛心 指社會應反思為何青年願付大代價

撰文:馮巧欣 陳宇軒 胡家欣 金芷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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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初旺角暴動案,三名示威者暴動罪成,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囚三年,三人考慮上訴。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亦有到庭聽審,他在裁決後回應指,三人與本民前成員是朋友關係,如果對方提出要求,組織會作支援。黃台仰被記者問到刑期是否過重、法官形容三人是暴徒,以及會否擔心影響他本人的案件,黃台仰一概表示不便評論。他指出,社會更應反思年青人為何願意付出大的代價走上街頭,「不只聚焦在此三名年青人身上,問為何裁決咁重,應要思考為何他們願意用代價大、相對激進的方式走上街頭,背後原因才是社會、政府、每個港人應要反思的問題。」

黃台仰亦因暴動等控罪保釋候審,案件明年1月開審。(鄭子峰攝)

黃台仰及本民前另一名領袖梁天琦的暴動案件明年1月在高等法院開審,黃台仰表示明年法庭就會重新審視其行為有否煽動性、有否部署。他強調,每個年青人都是因為熱愛香港,才會走出來,付出代價、押上前途。他對這些事件出現感到非常痛心和悲傷。被問到為了案件前途盡毀是否不值得,黃台仰認為「抵唔抵唔係現在定論」,更以國父孫中山昔日在黃花崗起義為例子,表示在起義那刻難以計算後果或判斷是否值得。他指今天年青人的反對行動仍在進行,對社會未來有多大影響,仍是未知之數。

旺角騷亂案,兩男一女暴動罪名成立, 被判監3年。今早有示威者到庭外聲援。(鄭子峰)

到場聲援的亦有幾名中年人,一名女士稱雖不認識案中三名被告,但認為他們是想表達對政府不滿,被判囚三年是過重。

港大學生會會長黃政鍀表示,會在校方紀律聆訊委員會會議為案中港大學生許嘉琪爭取延長休學三年。(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港大學生會長:會為許嘉琪爭取休學三年

港大學生會會長黃政鍀表示,不評論案件的判決及刑期,但強調去年旺角騷亂案的背後成因,是因為市民不滿食環署人員選擇性執法,而至對整個政府不信任所引致,即使參與者被定罪,都未有解決問題。他認為參與者決定走上前線,必會預視自己承擔法律風險,故不會擔心案件被告被判暴動罪成,會影響學生會及年輕人日後參與社運。黃指,未來校方紀律聆訊委員會會就港大女學生許嘉琪的情況召開會議,屆時學生代表將會積極爭取許可以延長休學3年,希望她出獄後能於港大繼續學業。

楊岳橋:判決不是靈丹妙藥

公民黨楊岳橋表示,暴動罪最高判監是十年,認為三名被告判囚三年,刑罰輕重與否,仍有演繹的空間。他表示,尊重法庭決定,但認為有關判決不是靈丹妙藥,無法解決社會對於現狀不滿的聲音。

梁美芬認為判刑不算重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暴動罪最高判監是十年,但區域法院最高只可以判刑七年,因此認為今次判刑並不算重。她認為對年輕的參與者來說,是沉重的教訓,並能向社會發出清晰訊息,故意破壞社會秩序,並有機會傷害他人的行為,將要負上嚴重的刑事責任。

三名被告分別是23歲港大學生許嘉琪、20歲學生麥子晞及33歲廚師薛達榮,控罪指他們在去年二月九日,在彌敦道北行近豉油街一帶參與暴動,是旺角騷亂中首宗暴動罪罪成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