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被扣撥款 狄志遠倡定期審視機構財政報告 以免轉嫁兒童
撰文:黃煦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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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昨(7日)表示,「童樂居」嚴重違反服務質素標準有關保護服務使用者免受侵犯的要求,基於多名兒童被安排入住醫院檢查,期間沒有為他們提供所需住宿服務,決定扣減180多萬元的撥款。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今早(7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社署做法罕見,相信是懲罰性的安排,對機構亦有阻嚇作用,不過,他指與此同時社署亦需要定期審視機構財政報告,以免機構藉此減少資源,變相懲罰兒童。
▼保護兒童會「童樂居」發生員工涉虐兒醜聞▼
狄志遠今日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社署扣減撥款做法罕見,過往沒有先例。他認為社署以「童樂居」沒有為兒童提供所需住宿服務爲由而扣錢的説法牽强,相信此舉是為懲罰該機構發生的虐兒事件。他建議政府應設立一套懲罰措施,清楚列明罰則。
相信扣錢會對機構產生阻嚇作用
狄相信扣錢亦對機構產生阻嚇作用,「公眾睇在眼內,對機構嚟講係壓力」。他又提議社署應密切監察機構的安排,包括定期審視機構的財政報告,以免機構以扣錢為由,減少舉辦活動及削減人手,變相懲罰兒童。
▼1.26 保護兒童會公布涉及「童樂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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