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紐西蘭外語教師作供 見黑衛衣男放著火紙皮在的士旁
去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發生騷亂,大批市民被控暴動罪名,其中一名男技術員疑參與暴動,並向一架旁邊有火種的紅色的士投擲物品,並把燃燒中的火種放在的士旁,用火損毀的士。技術員昨否認暴動及縱火兩罪,案件今(15日)續審,控方傳召紐西蘭籍外語教師出庭作證,居於旺角的他,當晚聽到街上很嘈,便下樓看情況並拍照,包括一個戴眼鏡,穿黑色衛衣及黑色腰包的人,將點著火的紙皮放在的士附近。
控罪指,被告技術員楊家倫(31歲),在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參與暴動及縱火。
當晚到現場拍攝的紐西蘭籍教師Mein Smith 出庭作供指,他2004年來港工作及定居,並愛好攝影。案發時清晨5時15分,他在旺角花園街的住所被屋外的燥音吵醒。由於他在單位察看時,發現有人損壞行人路,故他報警求助,再拿起相機到樓下拍照。
證人在現場拍下217張照片
Smith指,他當天在清晨5時40分到達豉油街,見到有人向警方投擲磚塊,而警方則使用胡椒噴霧。Smith 又指,人群又向一架停泊在花園街及通菜街交界的紅色的士投磚,的士的擋風玻璃被打爛,亦有人將燃燒的紙皮放左的士左後方的輪胎位置。及至早上6時,Smith 見到現場人士對著準其他人的頭部擲磚,更有人警告會向拍照的人投擲磚,由於他感到現場非常危險,故決定離開。
Smith 指當晚拍下217張照片,當中有18張拍下有人在的士附近放置點著火的紙皮的情況。他確認有一個戴眼鏡、黑色衛衣及黑色腰包的人將紙皮放在的士附近,而當時與該人距離約20至25米。
而在辯方盤問下,他承認當晚拍照時一直向前望而未有留意身邊的人,而他亦沒有將視線集中在一個人身上。
的士的擋風玻璃及燈箱被打爛
夜更的士司機馮銳杰作供稱,他當晚將完好無缺的的士停泊在豉油街,之後回到通菜街宵所,惟清晨時份,他聽到屋外十分嘈吵,故打算落樓察看的士,行到豉油街及通菜街交界時,他看到示威者正向警員投擲雜物,更有帳篷被人放火。馮坦言十分擔心其車,但礙於未能「行出街口」,故決定回家,直至早上7時才察看的士。被主控問馮當時對人身安全有何看法時,馮直言:「都驚㗎,想架車無事」。馮檢查的士後,發現的士的擋風玻璃及燈箱被打爛,車身更有多處凹陷。
的士損毀須花6400元維修
案情指,在案發時,一名警長及路經案發現場的外籍途人目擊被告向一架旁邊有火種的紅色的士投擲物品,並把燃燒中的火種放在的士旁,用火損毀的士。的士司機期後亦確認的士左邊後座車門有被火燒的損毀,而相關得維修費用為6400元。
控方又在now寬頻電視的網站下載了兩段新聞片段,途人拍到有疑是被告身處現場和縱火的30張相片、載有被告相片的求職表格、有被告在內的家人結婚照等等佐證。
案件編號:DCCC87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