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技術員涉縱火 控方以被告家庭照以證他是當晚縱火者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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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發生騷亂事件,大批市民被控暴動罪名,其中一名男技術員被指有份參與,並指他曾向一架紅色的士投擲物品,更把已點燃的火種放在的士旁,損毀該部的士。技術員今(13日)否認暴動及縱火兩罪,案件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時透露,將以被告現職公司的入職照片,及被告胞姊結婚合照等,以及證人現場拍疑是被告的照片作比對,以證明被告便是當晚縱火的人。
被告技術員楊家倫(31歲),指於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參與暴動及縱火。
控方開案陳辭指,一名警長一名外籍途人,在案發地點,目擊被告向一架紅色的士,該的士旁放有火種,被告向的士方向投擲物品,並把燃燒中的火種放在的士旁。的士司機期後亦確認的士左邊後座車門有被火燒的損毀,維修費用為6400元。
控方證物包括被告胞姊結婚照片
控方及後在now寬頻電視的網站下載了兩段新聞片段,亦有途人拍到疑是被告身處現場的照片,及縱火相片約30張;控方亦載下有被告相片的求職表格,亦有被告在內的家人結婚照等等佐證。
控方指,憑著比對被告前僱主、現職的入職照片、被告胞姊結婚照等相片,及證人在案發現場拍下被告的證物照片等,以證明被告便是當晚縱火的人。
作證警長稱當晚被磚塊擊中
當晚在豉油街當值的機動部隊警長施卓然今供稱,案發清晨5時到場執勤,現場約有50至60人叫囂,部份人向警方防線投擲磚塊,而一架紅色的士附近有雜物在焚燒,他則向人群發射催淚水劑。及後他亦被磚塊擊中左上臂。
案件編號:DCCC87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