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與《蘋果日報》高層等7人涉違國安法 案件將交高院審理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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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被指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並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的案件,今(17日)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羅德泉將眾被告所涉及的3宗案件合併,並將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

被告包括:黎智英(73歲,壹傳媒創辦人)、張劍虹(59歲,壹傳媒行政總裁),及5名《蘋果日報》編採人員:羅偉光(47歲,前總編輯)、陳沛敏(51歲,前副社長)、林文宗(51歲,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57歲,前社論主筆,筆名盧峯)及楊清奇(55歲,前社論主筆,筆名李平)等7人,及3間被告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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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被告及3間公司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及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黎另單獨被控2項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指他於2021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間,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案件編號:WKCC 147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