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與蘋果編採人員涉違國安法 7被告被加控刊印煽動刊物罪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多名《蘋果日報》前高層等7人涉違《港區國安法》案件,今早(28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控方要求全部被告加控一項刊印煽動刊物罪,裁判官把案押後至明年2月24日再提訊,全部被告繼續還柙。
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3歲,壹傳媒創辦人)、張劍虹(59歲,壹傳媒行政總裁),及5名《蘋果日報》編採人員:羅偉光(47歲,前總編輯)、陳沛敏(51歲,前副社長)、林文宗(51歲,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57歲,前社論主筆,筆名盧峯)及楊清奇(55歲,前社論主筆,筆名李平)。
全部被告被加刊印煽動刊物罪
控方要求7人全被加控一項罪名,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或藐視、或激起對上述兩者離叛,及激起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及引發香港居民間的不滿及離叛,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3涉案公司未派代表出庭
案中除了以上7名被告外,亦包括三間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它們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但3公司今未有派律師或代表出庭。案件現押後至明年2月10日再訊。
被告黎智英現面對3項罪名,包括: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三罪;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和三間公司,則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蘋果日報》的編採人員,包括前副社長陳沛敏、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社論主筆馮偉光及楊清奇,他們同樣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稍作修改
就眾被告面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今就犯案日期等要求稍作修改,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蘋果日報》於今年6月24日停刊,壹傳媒有限公司則於今年12月15日被法庭頒令清盤。
案件編號:WKCC4341/2020、WKCC2379/2021、WKCC28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