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案|羅偉光再申保釋被拒 與張劍虹續還柙 下月底再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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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6年歷史的《蘋果日報》於6月24日停刊,多名《蘋果》高層先後被捕。其中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總編輯羅偉光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與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13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要求毋須答辯,押後案件至9月30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及與另一宗涉及《蘋果》高層的案件一同處理,並反對羅的保釋申請。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拒絕羅偉光保釋,並批准案件押後。
代表控方的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在庭上稱,希望將案件押後至與另一宗涉及《蘋果》高層的案件一同處理,但暫時未有合併兩宗案件的打算。周天行另指,警方已完成部分電子儀器的調查,仍剩少量電子儀器、文件及財務紀錄尚在調查當中。
張劍虹律師透露 將會於高等法院替張申請保釋
張劍虹今無保釋申請,但其代表大狀透露將會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羅偉光的保釋申請則遭蘇官拒絕。大批旁聽人士在兩人離庭時高呼「加油」,以示支持。
被告張劍虹(59歲)、羅偉光(47歲)及三間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在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者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社論主筆馮偉光及楊清奇,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案,同於9月30日再訊,屆時將一同處理。
案件編號:WKCC2379/2021